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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申请游行或者在17号楼上挂标语,八达岭高速的广而告之效果很好,这种手段是否合法?可否有人知晓?

发表于2007-11-12
深夜无眠,想到一法,3天后如果不到60%,就退钱,之后呢?大家还是挨冻,小区的事越来越严重,很多业主想交钱都不知道交给谁,依靠政府是唯一出路,政府和我们业主都是需要和谐的小区的,从开始以来,政府一直都在积极奔走、协调,但是这个事情我认为西三旗街道办事处想的太简单了,出发点很好,先解决大家燃眉之急,但是这样可能是更多的人有怨言,所以是否应该让更高层的人士知晓我们小区现状呢?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4889906.html?fr=qrl3

第九条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通知其负责人。不许可的,应当说明理由。逾期不通知的,视为许可。
发表于2007-11-12
肯定不合法,哥们别冒傻气,谁把小区整成这样,大家都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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