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2013年5月我与全胜房地产经纪分公司签订房屋代理租赁合同,合同期为2013年5月15日到2014年5月15日。
合同约定月租金3800元,季度支付。其中支付日期分别为2013年5月15日、2013年7月15日、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月15日。每次应支付金额11400元。
然而每次支付房租款项时均经过我多次追要才可以,本来也不斤斤计较了,但是2013年10月21日本应于2013年10月15日支付的房租款项依然没有支付。于是我多次拨打对方的业务员电话(合同内的联系电话)索要租金,此人却多次用没有联系到财务为由拖延款项。
直到2013年10月26日我到了这家中介的门店,他们以房屋不好租为由要求降低合同月租金金额800元,不然就退租但是不给违约金。当时我很气愤,大家都清楚,从中介手里租了房子的人如果想退租,首先中介费肯定要不回来,房屋押金也别想要回来。到了他们想退租的时候,想什么责任都扔给房主,简直是无赖至极。
直到现在,房屋的租金不给我,违约金更别说,还有欠下热力公司1000多元24小时热水费,我一直都催中介交热水费,他们却一直不交,这热水费之前租户已经给过中介了。他们现在什么都不给只说让我拿钥匙收房,这不是流氓这是什么。
请恨黑中介的顶起来。
事情是这样的,
2013年5月我与全胜房地产经纪分公司签订房屋代理租赁合同,合同期为2013年5月15日到2014年5月15日。
合同约定月租金3800元,季度支付。其中支付日期分别为2013年5月15日、2013年7月15日、2013年10月15日、2013年1月15日。每次应支付金额11400元。
然而每次支付房租款项时均经过我多次追要才可以,本来也不斤斤计较了,但是2013年10月21日本应于2013年10月15日支付的房租款项依然没有支付。于是我多次拨打对方的业务员电话(合同内的联系电话)索要租金,此人却多次用没有联系到财务为由拖延款项。
直到2013年10月26日我到了这家中介的门店,他们以房屋不好租为由要求降低合同月租金金额800元,不然就退租但是不给违约金。当时我很气愤,大家都清楚,从中介手里租了房子的人如果想退租,首先中介费肯定要不回来,房屋押金也别想要回来。到了他们想退租的时候,想什么责任都扔给房主,简直是无赖至极。
直到现在,房屋的租金不给我,违约金更别说,还有欠下热力公司1000多元24小时热水费,我一直都催中介交热水费,他们却一直不交,这热水费之前租户已经给过中介了。他们现在什么都不给只说让我拿钥匙收房,这不是流氓这是什么。
请恨黑中介的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