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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设部发言人明确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

发表于2005-08-25
 8月15日,央行发布《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其中建议:“很多市场风险和交易问题都源于商品房新房的预售制度,目前经营良好的房地产商已经积累了一定的实力,可以考虑取消现行的房屋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这项建议立即引起了业界的强烈关注,并引发了“该不该取消期房销售”的广泛争论。针对这个问题,建设部新闻发言人24日明确指出,国家近期不会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

    这位新闻发言人说,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立的一项制度。从十多年的实践看,这一制度与我国国情是适应的,目前还不能取消。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都有类似制度。当前,要进一步完善预售监管措施,切实加强监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这位发言人指出,当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重点,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好国家已出台的各项调控措施,以切实稳定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近期,国家不再出台新的调控政策。 

    链接:期房三大风险 

    购买期房最大的风险在于购房者是根据图纸买房,看不到实物,看到的仅仅是欲购房屋的户型图、整个园区的效果图、样板房而已,与用户最终的房屋会有所差距。而一些精装修的房屋在装修的标准上更是没有明确的标准。而如果出现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因实力不足、缺乏资金使工程停顿,那么购房者就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1)房屋延期交付使用风险    其中包括两个方面:购买者不能如期入住,房屋的使用居住功能无法体现;属于投资性购房者延迟收取投资回报时间,也就是延迟回收利息及利润的时间。

    (2)房屋内在品质变换的风险    开发商由于市场信誉和资金实力等方面的原因,对房屋的建筑质量、建筑装饰材料、建筑结构、配套设施等进行了与购房协议内容不符的调换或延迟使用,使购房者蒙受损失。其中最应该注意的是房屋建筑面积的变化,即合同上约定的住房面积与实际面积有很大的出入。

    (3)房屋权属证件无法按期得到的风险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有可能使开发商无法按期获得整个项目的房屋权属证件,购房的业主也就无法按期获得房屋产权证件。由此可以导致购房者蒙受产权再转换或抵押融资受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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