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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家保障残疾人驾驶车辆公共设施使用权。

发表于2018-08-14
标签:施工 建设 出台 停车位 使用权 

国家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专门留给肢体残疾人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使用。
国家出台的《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规定,停车场应该考虑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数量应当不少于总泊位的2%,且其他车辆不得占用,残疾人车位,必须比普通车位宽1.2米,已供轮椅停放,否则可能出现轮椅无法下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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