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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要用公共维修基金修电梯,大家怎么看

发表于2012-02-26
今天上门征集签字,我没签。
因为我记得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应该有业委会提出,并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2/3的业主同意才可以。
从03年入住到现在,近9年了,我们没有业委会。物业就这样一年年地无合同服务。
每届物业经理我都呼吁过业委会的事。
刚问过小区办,现在他们不管了,归街道办事处管了。这或许意味着成立业委会的障碍和难度比以前小了。
希望邻居们都借着这个机会呼吁一下,不能继续在被物业绑架的状态下过日子了!

另外,公示的电梯维修内容中,最大的一笔是每层的层门,检测中没说层门有什么文体,为什么要修层门?
还有要装光幕门,我们的5A写字楼都没这东西,住宅有必要吗?

公示的最大一项开销是维修层门,问了工程人员,说是吊门轮磨损要更换,可是后来发现另外单独有更换吊门轮这一项,重复收费了!
发表于2012-02-27

按照北京市建委的意见,无业委会小区申请维修金条件如下:

1、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将维修工程计划在工程涉及区域的公共部分予以公告;

2、物管企业委托专业机构对维修工程的必要性及费用预算进行鉴定;

3、物管企业须持费用预算、专业机构鉴定报告、维修费用按户分摊明细表等向维修工程涉及业主征求书面意见,并经业主2/3以上通过;

4、物业管理企业依法与施工单位签订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5、物业管理企业持资金支用申请、资金支用备案表、业主决议、专业机构鉴定报告、维修费用分摊明细表、维修金交纳情况统计表、施工合同等到市小区办或区县管理部办理资金支取手续。

 
既然本小区没有业委会,物业必须履行上面的第3条,逐户征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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