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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打开通行道路?

发表于2004-03-11
斑竹:既然有通讯录,那就让业主尽快通行。如果有不是本案业主的,如果人家不捣乱,想和大家一起探讨,也未尝不可。别设置准入条件,还得“批准”。连真业主都得享受如此“待遇”,有点不痛快。
发表于2004-03-11
这个坛子没有对任何邻居(包括kfs和其它楼盘的业主)“限制”啊!?谁都可以在这里自由发帖、言,只是要遵守论坛纪律即可。只有通讯录,目前的政策是只对本坛业主开放。
您碰到什么困难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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