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可怕!居然这样玩弄买房者!

发表于2016-11-13
开发商玩各种价格猫腻
“我去年年初在北京市通州区看房时,就向销售人员提出看价格公示表,但销售人员不给看。你问哪套房,她才告诉你哪套房的价格。”韩晓玲说,如果不是记者告知有备案制这一事实,普通购房者根本不了解,很容易被开发商牵着鼻子走。
据 介绍,在房价持续上涨的情况下,房企销售商品房最明显的一个营销手段就是一房两价。
“换句话说,如果第一个购房者按照每平方米两万元的报价认购某住房,但没有签约,而第二个购房者愿意按2.2万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认购,第一个购房者就会被告知已经没有住房,即便他是第一个提出要认购此类住房的。” 说,这会使得购房者不明不白地发现根本买不到住房,这其实也是没有明码标价所导致的。
在 房地产法研究 主任楼建波的印象中,赤裸裸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肯定是有的,“比如说买房子必须要购买车库或者其他配套产品,这都是直接或者间接的违法行为,其原因还是现在的市场比较旺盛”。
此外,据房产 陈宝存透露,开发商常用的规避明码标价的手段还有两种:一是“价外价”,另一种是高开低卖。
何为“价外价”?陈宝存举了个例子,假如一个楼盘备案价是3万元每平方米,开发商觉得备案价低了,又没有到 部门规定的可以调价的日子,开发商就向客户硬加价,加到3.5万元每平方米。
“这种情况一般出现在房地产市场比较火的地方。开发商硬加价,连 都不给开。”陈宝存说,在这种情况下,网签价还是3万元每平方米,政府部门统计的房价虽没有上涨,但市场上的房价实际上还是上涨了。
房产律师周宁告诉记者,开发商之前的做法是,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之外,再签一个补充协议,以加收装修款的形式加价,但是现在很多地方明令禁止通过这种方式加价,所以就有了硬加价的做法。
关于高开低卖,周宁是这样解释的:有开发商将商品房备案价格定得远高于销售价,而二者之间的价差就是开发商坐地起价的空间,这是因为此前很多地方并没有明确的备案标准,基本是开发商申请备案价是多少就是多少。
“价格公示需要和商品房预售或房源的公示同步,从某种程度上说,预售的房源应该在售楼处的沙盘五米以内公示,而且不允许遮挡,这样也有利于购房者看到此类房源和报价。 部门在必要时应该定期检查,甚至需要动用一些电子显示屏。此类房源公示数据可以直接传递到房管部门,防止部分房源数据造假。” 说,这样才是商品房销售的正常状态,“实际上,一房一价在商品房预售层面都有规定,之所以现实中出现了此类问题,很大程度上与此类住房交易规模大、 成本高、部分互联网技术创新使得 困难有关”。
发表于2016-11-13
太可怕太可怕,所以要买房还得找靠谱的兔博士吖!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