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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成立康桥水郡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倡议书

发表于2013-11-20

各位尊敬的康桥水郡小区业主:

大家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满两年的物业,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 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出售单位、业主代表组成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本小区自2003年入住以来,首批业主入住已达10年,早已达到标准,具备了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的条件。


业委会是与开发商、物业管理企业、业主、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沟通的桥梁,有利于为各位业主构建更加和谐、安静、健康的生活环境,是业主安居乐业的保障!为了维护康桥水郡小区各位业主的切身利益,我们倡议尽快成立康桥水郡小区业委会,并立即启动业委会成立的相关工作。

尊敬的各位业主,康桥水郡是我们大家的家,业委会靠你靠我靠大家,大家有义务,也有责任支持业委会的成立,只有大家都积极参与进来,众人拾柴火焰高,才能使我们的小区管理的越来越好!


康桥业主:Jeffery (邮件地址 zhipeng.li_at_gmail.com ) (发邮件请将_at_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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