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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密云县京沈路(101国道)部分路段施工期间禁止车辆通行的通告

发表于2009-06-06

二〇〇九年 第34号

经有关部门批准,密云县京沈路将进行道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09年6月8日起至2009年9月27日止,对密云县京沈路(庄头峪至松树峪段)采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

一、京沈路庄头峪至太师屯大街路段进京方向禁止车辆通行。

二、京沈路太师屯大街至永安路立交桥路段双方向禁止车辆通行。

途经上述路段进京方向的车辆可自松树峪路口绕行密古路至庄头峪路口再返回京沈路,出京方向的车辆可绕行太师屯大街至永安路立交返回京沈路。

特此通告。

二〇〇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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