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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院判决后一些想法

发表于2005-12-16
我认为目前只有尽快成立业主委员会才能解决根本问题,这需要广大业主、居委会、物业的共同努力。不知对否?
发表于2005-12-16
现在社会上已经出现了一批专业以第三方力量监督物业公司维护业主权益的机构和公司。”

“这个管理的流程是业主大会批准,经业委会邀请,和小区业主签订一份合同,参照ISO9000认证在监督小区物业公司的运做。”刘介绍说,“不仅对停车费,对保洁、绿化、维修等事项都进行随机抽查,不仅考察费用是否合理,还要综合考虑这些管理的效果,给予打分,现在物业管理费用不是按照等级收取吗,而一般业主很难给物业公司打出合理的分数,专业机构就可以帮这个忙。同时,一旦发现小区的某个费用收支有猫腻,也可以协助业主投诉或者应业主邀请直接给予干涉。这种追讨费用的收费一般都实行按比例提取佣金的模式,在10%到20%之间,也就是说,比如帮张老伯的小区业主向他们的物业公司追讨回来10万元停车费,业主维权公司收1万~2万元。”

“从上海和其他城市我接触到了几个聘请专业业主咨询公司的小区来看,业主们所得的基本都在付出费用的10倍以上,而且这些费用其实根本无需额外支出,只要在每个小区的路面停车费中拿出很小一部分就可以做到了。当然,现在的难点还是在如何让业主大会召开并通过这个决定上,要知道,绝大部分物业公司和被操纵的业委会是决不会甘心这样的机构插手进来干扰他们的‘好事’的。”
摘自新浪网
发表于2005-12-16
发表于200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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