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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驳乐府老张

发表于2008-08-02
 看了乐府老张《请广大业主依法行使自已的权利》的帖子,帖子虽然打着民主、公开、公平的幌子,但其中的论点和论据却荒唐可笑,因为在小区广大业主要求重新选聘物业的关键时期,以免他的错误言论误导部分业主,故值得一驳。
1,什么叫民主决策、程序合法?这个从法国大革命以来一直在普及的基本观念,不知乐府老张是真不知道还是故作糊涂:民主决策就是以平等的选票表达意见,以多数选票的意见作为最终的共同决策。而运用公开的形式和可监督的办法来保障这个选举过程,就叫程序民主和合法。这也是为什么西方国家最后都采用了选票制而不是开会制的根本原因。
2,老张所说的书面形式不民主的观点更是荒唐可笑。因为迄今为止所有的选票都是书面的(也许以后会出现电子选票),而无论你召开业主大会还是通过书面形式,最后的决策都是通过选票形成的。难道你认为举手更好?!而且,正如马大三等众多业主所指出的一样,你提了一个根本无法实施的建议。其实,不可操作的民主才会真的杀死民主。
3,你提出现在换物业的条件还不成熟的原因完全是自打耳光。且不说业委会并没说换物业,而是征求是否实施选聘物业;但你的观点却非常奇怪:
因为开发商的许多承诺没有实现,因此不能把它的儿子公司换了,以免将来没有儿子帮我们业主打它老子。你的逻辑实在奇怪。事实其实作了相反的证明:正是因为开发商和物业是父子关系,所以,这儿子公司一直帮它的老子公司糊弄业主,不以业主管家的身分去向开发商交涉,以理以法也专业地维护作为它真正主人的业主的权益,反倒是帮着他老子想方设法地不停损害广大业主的利益,因此才将这么多的问题拖了下来达四年之久!而这也正是我们广大业主要炒掉这个儿子公司的最主要的原因!
另外,作为一个老业主,我实在不明白你在此时跳出来与业委会作对的动机。你和善娘们当初与开发商坚决斗争、不惜抵制收房坚持与开发商打官司的情况,我们还历历在目。难道真是如传说的一样,开发商最后用钱给你们和解了?你们当初承诺广大业主:在你们打完这个官司后,会把胜利成果让我们广大业主分享。我们可是一直在期待着你们的!你们的官司已经结束这么久了,为什么一直不把结果告诉我们呢?!哪怕不让我们分享,起码也让大家为你们高兴一下总是可以的吧?!
 
 
 



发表于2008-08-02
 
发表于2008-08-02
 1千多人一起开会,我觉的不可能,谁出这主意属成心找事
发表于2008-08-02
 
发表于2008-08-02
 
发表于2008-08-02
 
发表于2008-08-02
 
发表于2008-08-02
 顶!入住前的经历和来自各个渠道的信息让我们很难相信善娘之类不会再制造麻烦,使局面更加糟糕。
发表于2008-08-02
 
发表于2008-08-02
但你有资格监管调查,请核实后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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