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我反对承认本次代表会议有效的三点理由及提议。

发表于2011-04-12
引用:sjhjsjr 在2011-4-11 22:00:48写道:原帖
 
     本来不想历数,都是自愿的,而且做与不做与监督行为无关,法律赋予了业主监督的权利,并没有规定“做事”的义务,监督也不是打击做事着,而是合规的做事。
发表于2011-04-12
发表于2011-04-12
引用:662512 在2011-4-11 22:44:15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04-12

 

发表于2011-04-12
引用:快乐的人3 在2011-4-11 23:16:33写道:原帖
  
 
 
发表于2011-04-12
引用:持续太阳风 在2011-4-12 8:50:09写道:原帖
 
 

    节电是开源节流的好事,如果想做这件事,这些问题应该是可以解决的。到具体操作,物业和节电公司会有方案的,没有效果节电公司不就赔钱了。

     如果您有时间的话,可以参与您的建议,咱小区热心的人还是比较多的。

 

发表于2011-04-12
发表于2011-04-12
发表于2011-04-12
引用:乐府猫 在2011-4-12 8:22:04写道:原帖
 
 Re:说的很有道理。支持。花政府的钱还要做详细的财政评审才能通过呢。我们花钱连基本预算或者需求都没有量化,花的怎么能让业主放心?不是不能花,但是一定要充分公开透明合理。
发表于2011-04-12
引用:662512 在2011-4-11 22:44:15写道:原帖
 
 Re:反对有效。我99.9%地同意。但是既然有马甲质疑你的动机是部分决议影响到你的个人利益,建议你予以说明,没有则予以澄清。否则,如果总受委屈,象你这样的热心业主也迟早会远离小区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