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请业委会迅速查明上半年公共经营收入中:液晶广告、水机、数次北广场售书(其中大多为业主代表大会批准经营活动)收入为零的原因,按预算和去年水平计应有十余万收入,并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给全体业主一个交代。我们已经是在违反政府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强行通过了处置全体业主资产的决定,现在不能持续经营半年无收益,却无人过问,至少要给业主一个说明和交代。
- 发表于2011-08-01
- 发表于2011-08-01
- 发表于2011-08-02
引用:杜鹃121 在2011-8-1 21:43:49写道:原帖
潜水时间太长,嗅觉可能不太灵敏,但直觉告诉我,你就是那个带我走进乐府论坛的大姐,想你当年的和蔼可亲,盼你不要再迷失了自己,看到你和bbc的决然不同,我想唤一声,当年的guanshui回来吧!为小区业主热心服务,不要再执迷不悟拉。
就在这个主帖出现的一天以前,我看到guanshui在接电话——来电话的人是小区内一位房屋漏水的老人。guanshui在电话耐心与老人说完话之后,立即通知物业公司相关人员上门查看老人家漏水的情况,然后自己也同时到老人家中查看。尽管这位老人可能不明白:根本解决房屋漏水的问题,恐怕要找开发商或自己出钱,但我们不能说他找物业或业委会是不对的。
这是我恰巧看到的一个例子,与bbc的主帖无关,只是因为看到您提到了guanshui,我的老婆,并和bbc大姐做了一个对比,得出了不那么有道理的结论。
如果拿同一件事做对比,那么,您可以在网上看到bbc大姐倡议业主为小区捐树,却不可能看到guanshui和另外一位业主在周末开着自家的车到郊县苗圃去查验这批树苗。这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尽管它与业委会成员的职责无关,但它仍然在您提到的“为小区业主热心服务”的范围。
guanshui做得并不好,我时常对她提出批评(尽管我自己什么都没做,不好意思);业委会也做得并不都很到位。但是,他们与bbc大姐的差别,恐怕主要在于:他们是做事的人,因此,不免处于“被人说”的地位。而bbc大姐,因为是站在外边监督的,所以不免处于“说人”的地位。
- 发表于2011-08-02
我赞成版主法赋监督权的观点,既然版主想到了现在没有收入或是资金不明去向,那么可否请版主去帮我们调查清楚?然后如果如版主所推测那样没有按预算、收回资金的能力,且业委会又在渎职,可否请版主发起组织大家共同开业主代表会议也好,业主大会也好,总之,把原来的经营停止了,可否???
而不是,在这儿说,你,去做那,你去给我调查为什么?你,该停止经营。等等!知易行难,您能说的,我想乐府起码有上百人比您说得还好!可是做呢?有谁比业委会的几个主任能做????
- 发表于2011-08-02
引用:马少华2009 在2011-8-2 6:53:08写道:原帖
guanshui做得并不好,我时常对她提出批评(尽管我自己什么都没做,不好意思);业委会也做得并不都很到位。但是,他们与bbc大姐的差别,恐怕主要在于:他们是做事的人,因此,不免处于“被人说”的地位。而bbc大姐,因为是站在外边监督的,所以不免处于“说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