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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公共维修基金为何由“全体业主管理”变“业委会管理”,是笔误吗?请说明更正。

发表于2012-12-16

  11月业主代表大会第三项表决的内容是“公共维修基金转回,由全体业主管理,业委会执行”,为何楼道张贴的通告中变为“公共维修基金转回,由业委会管理”,是否笔误吗?另转回是指归集吗?

发表于2012-12-16

如果不是笔误,那就是偷梁换柱瞒天过海!几千万的维修基金,由业委会管理?凭什么?就这群见不得阳光的家伙?!!!

发表于2012-12-17

  不是笔误是欺诈。“公共维修基金转回,由全体业主管理,业委会执行”与“公共维修基金转回,由业委会管理”是完全不同的。按照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业主委员会只有执行和监督权,没有决策权和管理权。

  乐府家园业主委员会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用业主代表会议取代业主大会,现在他们对业主代表会议也采取欺骗和欺瞒的手段,会议表决是一回事,表决结果又是另一回事,他们在欺骗全体业主的同时也在欺骗业主代表。

  他们对全体业主的权利更是置之不顾。对业主代表大会表决内容对全体业主保密,对到会代表的名单对全体业主保密,他们每次用参会代表和书面代表的人数宣布结果。他们为什么不敢把业主应该知道、应当参与、应当决定的事项拿到业主大会讨论,由业主大会决定?他们为什么不敢把决议的内容放到网上,甚至连与业主息息相关的物业合同都不敢公布和放到论坛上。他们一直在排斥业主监督,为搞阴阳合同,阴阳决议大开方便之门。

  将“全体业主管理”改为“业委会管理”,他们就是要让法律赋予全体业主的权利拱手交到业委会的手里,他们是不知法不懂法,还是要以身试法?听说业委会不准备经业主大会投票选择公共维护基金的归集银行,直接自行决定转存民生银行,这是违背《物权法》的非法行为。

  我小区已经给1000多户业主办理发放的一卡通,是由中国光大银行与北京市建委联合发行,用于行使业主共同管理权利并存放房屋相关资金的专属银行卡。业主可通过此卡查询“物业费专用账户”、“维修资金专用账户”和“共有部位收益专用账户”,极其方便业主的监督,维修基金不存光大银行而转入民生银行,已办理的一卡通将无法使用。

  希望广大业主不要再沉默,希望全体业主珍惜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希望更多的业主代表站出来真正代表业主的利益,希望大家不计前嫌,团结起来维护共同的权利。


发表于2012-12-17

严重关注!!!这些人就不怕遭报应,断子绝孙吗!

发表于2012-12-17

小区业主联合起来,到上级主管部门告他们。

发表于2012-12-17


@你的好友能给他开传送门^_^,如:@业主论坛

 

发表于2012-12-17

笔误?业委会就这水准?分明是拿不上台面的小手段。几年了还这智商水准?广大业主可以放心了。该是业主的就是业主的,想偷走是妄想。呼吁广大业主加强学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必要的时候要联名到建委等主管部门上告,甚至报警也是可以的。不该伸出的手最好收回去,省得被打疼了。

发表于2012-12-17

笔误?业委会就这水准?分明是拿不上台面的小手段。几年了还这智商水准?广大业主可以放心了。该是业主的就是业主的,想偷走是妄想。呼吁广大业主加强学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必要的时候要联名到建委等主管部门上告,甚至报警也是可以的。不该伸出的手最好收回去,省得被打疼了。

发表于2012-12-17
引用:forumzcb 在2012-12-17 14:32:42写道:原帖
笔误?业委会就这水准?分明是拿不上台面的小手段。几年了还这智商水准?广大业主可以放心了。该是业主的就是业主的,想偷走是妄想。呼吁广大业主加强学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必要的时候要联名到建委等主管部门上告,甚至报警也是可以的。不该伸出的手最好收回去,省得被打疼了。

呵呵,老业主潜心修炼多年,说出话来就是有水平。

发表于2012-12-17

是老虎就会吃人,是狐狸就会露出尾巴,狐假虎威的业委会,说你们什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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