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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没交物业费的被物业发律师函了

发表于2007-07-23
没交物业费的被物业发律师函了,物业公司做绝了!
发表于2007-07-23
没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物业公司对业主个人发律师函不知是否合法,你可以专门咨询一下有关部门。好像是诉讼主体不对。记得有个什么文件里说不满意物业的服务可以拒交物业费的,具体我记不清了。目前由于没有业主委员会,业主的利益完全得不到保障,这是我们小区的悲哀。区委会的赵主任(87732860)不知何故,每当电话问起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事总是推脱预选人名额不够(要么5个、要么7个,不知为什么非得要单数)。像我们小区就目前的物业服务水平,明摆着说也就中、下水平,可物业费却是高的惊人(其他小区比这服务还好的也不到1.5元/平米)……
发表于2007-07-25
那现在怎么办,只能交了?
发表于2007-07-25
网上有很多关于物业公司催费的案例,并不是必须按照律师函缴费,如果确实能够证明物业的服务不能达到其宣传的服务质量,可以减免物业费,也就是打个折扣。并且物业公司真正不希望去打官司,因为起诉时间较长,并且人力财力都是很大的支出,一审要开庭好多次,并且一般一审判完以后,无论谁输谁赢,败诉方都会进入二审的,那又是一个漫长的时间,等法院判下来是最终判决就是连黄花菜都凉了。到执行起来也是一样有困难的!申请强制执行的话,那时间就拖得更长了!物业公司是想赖着小区不走,生怕业主成立业委会把它炒了!就光是朝阳法院,每年都不知道接多少这样的案子,人家都烦了!而且物业公司没有书面催缴费用的纪录,除非业主签过催费单子,但如果还是能证明服务特差,还是可以与物业商量费用的!
发表于2007-07-26
物业很多服务不好,业主反映的问题总是不解决。物业经理态度冷漠,真地把自己当成领导了,sb一个!
发表于2007-07-26
发表于2007-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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