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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寻乌荣获“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称号

发表于2012-12-27
寻乌荣获“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称号
是我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县

近日,寻乌县被国家人口计生委授予“全国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市唯一获此荣誉的县。

今年以来,寻乌县以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和社会监督机制为重点,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该县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以宣传栏和宣传专页的形式,公开人口计生法规、计生奖优政策执行等情况及监督电话;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农村每年开展一次“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在县城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同时,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目前,该县人口计生信息群众知晓率达80%以上,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90%以上。(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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