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民岳家园车管改革倡议书

发表于2017-09-02

近期,我小区车位管理混乱,车管人员与业主及租户间纠纷频发,停车费用开支账目不清,车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物业服务质量堪忧。目前,小区部门车管人员聘用已有八年,论资排辈性质严重,尾大不掉的情况甚为明显。考虑到小区管理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物业公司在逐步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可予以保留,但问题比较集中的车管部门应有所变革。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倡议,供业主及业主委员会参考,如无不妥,建议提交业主大会审议。一、车管部门属于物业服务公司下属机构,归物业统一管理,物业应指派专门人员,对车管服务进行规范和监督。二、近年,小区房屋成交量较大,大量业主售房后搬离小区,但车位长期未见释出,为避免空余车位被个别人当作奇货可居,建议对车位出租现状、累计收费数目及管理费使用详细情况分别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障业主的个人隐私,公示时可按房号与车位号一一对应,避免泄露业主个人资料。三、小区房屋售出后,车管部门应第一时间将空余车位予以公示,业主可按报名先后顺序租用车位,出租情况及时予以公示。出租前,空余车位作为临时车位进行标示,供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四、根据政府租售同权的政策导向,业主出租房屋时可一并将车位出租租户使用,租户在使用车位时与业主享有同等权利,以避免私下出租车位行为大量发生。五、根据物权法规定,小区公共区域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为保障业主权利,并确保小区的安全稳定,应对业主车辆和外来车辆区别对待。无车位业主车辆统一发放车证,可适当收取工本费,并降低业主停车费用,同时增加临时车辆收费,促使小区停车环境逐步正规有序。六、为保证车管人员质量,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指派人员,组成招聘组,对车管人员进行公开招聘。七、车管经理由车管人员竞聘上岗,择优录取。八、车管人员与业主发生纠纷,由车管经理予以处理。仍无法解决的,由物业出面解决,并按情节严重程度,提交业主委员会审核备案。

发表于2017-11-02

非常赞同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