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关于土地使用证

发表于2003-09-02
请大家注意,到9月2号开发商始终不能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 仅仅是一个北京市建委和计委关于同意基建转开发的批文. 开发商所出示的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回执(2003年7月10日)有效期仅仅10天, 到今天始终不能取得原件. 请大家团结起来强烈要求开发商出示土地使用证原件.另外最好将五证复印件作为附件放到销售合同中.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