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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警方提示:谨防以汽车债权转让名义进行诈骗

发表于2016-03-02

  随着汽车租赁、转让行业迅猛发展,通过互联网信息直接交互的网络平台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此类模式虽然消除了中间商但在实际操作中也缺少了监督环节,在给消费者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给一些不法之徒利用车辆债权转让套取现金留下了隐患。


简要案情


2016年1月5日江西王某报案称:其于2015年10月与嫌疑人李某签订汽车债权转让协议后支付3.5万元买了一辆北京现代小车,但李某后来用备用钥匙将车子开走。


案件特点


一是嫌疑人用来转让的汽车是别人抵押的。


二是利用在网络平台内发布转让汽车的消息,以该车作债权转让进行诈骗。


三是嫌疑人选择的作案目标往往为价值在十万左右的轿车,此类车辆通过债权转让不需要过户,手续简单。


四是嫌疑人选取异地进行转让,给区域范围内巡逻查控带来一定难度。


防范建议


1、签订合同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对对方的身份、经济状况、信用程度、车辆来源调查并进行详细登记,认真辨别相关信息的真伪。


2、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对于汽车诈骗案件的侦破,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要加强普法 ,让广大群众了解车辆的抵押和买卖只有到国家有关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进而防止民间汽车非法抵押、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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