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要求赔赏
- 发表于2013-12-08
支持!
- 发表于2013-12-09
赔偿,还听说换什么门,我们坚决不同意
- 发表于2013-12-09
业委会这是在挑战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啊。
- 发表于2013-12-10
赔偿时必需的
- 发表于2013-12-11
我早就说业委会没有存在的必要,上届刚池子种树没完,这届又玩这个了。现有法律和 缺失的情况下,业委会只会把小区越弄越乱。
支持!
赔偿,还听说换什么门,我们坚决不同意
赔偿时必需的
我早就说业委会没有存在的必要,上届刚池子种树没完,这届又玩这个了。现有法律和 缺失的情况下,业委会只会把小区越弄越乱。
未到期的公维资金2千3百79万余元定期存款全部破息提走,转存“杭州银行”,造成利息损失 57万元,这个重大损失是挽救不回来的!
对小区全体业主一点好处都没有的事,为什么要去做?
做什么事总要有个目的,你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造成重大利息损失吗?
如果不承认你们的目的就是要造成重大利息损失,那还有什么别的目的?
小区业主对这样违法违规、坑害业主的业委会有权罢免!小区业主有权要求你们赔偿57万元利息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