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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要求赔赏

发表于2013-12-08

 

   

未到期的公维资金2379万余元定期存款全部破息提走,转存杭州银行,造成利息损失 57万元,这个重大损失是挽救不回来的!

对小区全体业主一点好处都没有的事,为什么要去做?

做什么事总要有个目的,你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造成重大利息损失吗?

如果不承认你们的目的就是要造成重大利息损失,那还有什么别的目的?

小区业主对这样违法违规、坑害业主的业委会有权罢免!小区业主有权要求你们赔偿57万元利息损失!

 

发表于2013-12-08

支持!

发表于2013-12-08
引用:asdfgh87 在2013-12-08 15:57:39写道:
2楼

支持!

是否可以申请赔偿呢?既然他们可以要求9万每年工资,那我们业主也可以要求赔偿!!!

发表于2013-12-08
引用:asdfgh87 在2013-12-08 15:57:39写道:
2楼

支持!

是否可以申请赔偿呢?既然他们可以要求9万每年工资,那我们业主也可以要求赔偿!!!

发表于2013-12-08
引用:asdfgh87 在2013-12-08 15:57:39写道:
2楼

支持!

是否可以申请赔偿呢?既然他们可以要求9万每年工资,那我们业主也可以要求赔偿!!!

发表于2013-12-09

赔偿,还听说换什么门,我们坚决不同意

发表于2013-12-09
业委会这是在挑战道德与法律的底线啊。
发表于2013-12-10

赔偿时必需的

发表于2013-12-11

我早就说业委会没有存在的必要,上届刚池子种树没完,这届又玩这个了。现有法律和 缺失的情况下,业委会只会把小区越弄越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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