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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产权的问题

发表于2006-12-15
我刚看了购房合同,上边有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不知道大家怎么看,上边说不过交付使用后365日内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出卖方应按已付房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有没有懂法律的业主啊,帮忙看看合同,开发商是不是应该赔偿,到现在开发商还没把大的产权办下来,业主们的什么时候办啊???
发表于200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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