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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交纳物业费的谈判条件(十大罪状),请斑竹置顶!

发表于2007-07-19
近日被物业纠缠,要求我们交纳物业费,一怒之下在物业部的意见反馈表上写了10大罪状,要求他们给我书面答复,具体如下,望能求得野猪们支持:
1,我家5口,上有老下有小,用水量大,可是物业坚持只卖我20吨/月,夏天用水高峰期,经常不够用,我曾经打电话咨询过北京自来水公司,根本没有这样的要求,纯粹是我们物业的系统老化,没有更新造成的,可是恶果却让我们野猪承担,岂有此理!

2,浪费资源严重,我们小区电梯及主要路口已经有监控摄像头,为什么还要浪费人力请电梯工?这部分人员长期关在电梯里,空气恶劣,不能休息,没有节假日,而且年龄小,哪有什么人权,500/月的工资包吃住,可是根据我们了解,伙食非常差,住地下室里(呵呵,打抱不平了)为什么不能取消电梯工?为什么要浪费野猪的物业费去荼毒这些可怜的电梯工?对我们双方所有人都是罪过!
3,绿化问题,我们小区是经常种花种草的,可是这不是好事情,每次种的花草为什么这么快就死了,每次重新种是不是也要浪费野猪的钱呢?为什么不能加强管理,使花草的存活率更高呢?为什么不能多种大树?毕竟改善空气和环境的根本办法还是种树,草坪的绿化意义不是很大。
4,宠物管理也是问题,现在小区老人孩子多,安全是第一个问题;夏天的宠物粪便积累在草坪里,电梯里,走廊里,小路边,环境怎么好得起来? 半夜狗叫,主人不在,打电话给物业业解决不了,看来以后只有找110了
5,停车问题,现在我们已经办理了停车证,可是却没有固定车位,这种现象在全北京都不多见,很多外来车辆随便进出,哪这个车证有什么意义?为什么没有修建车库,这些属于常规的配套设施,如果以前规划有问题,为什么不能现在修建立体车库?刚刚修的楼为什么不改正这个错误?为什么不能拆除小区里的围墙,建立更多的临时停车和固定停车点?外来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小区(的士除外),只允许小区外停车,无车证的也不许进入,否则有车证的野猪的权益永远无法保护
6,收费问题,根据新出的物权法和现有的相关法律,小区所有的土地和地上建筑都是野猪共有的,我们每个人在房价里面都分摊了成本的,(本人是房地产专业本科学士),现在的停车收费标准是怎么来的?成本是怎么构成的?现在小区固定的车辆少说500辆,每月120-150就是60000-75000,只有几个保安,那么钱到什么地方去了?这个收费是用我们业主的物权去赢利的,是否应该和所有野猪根据房屋面积分利或者抵扣暖气费 ?
7,门的问题,我们小区现在的居民已经有上万人,只有一个进出的大门,还有一个常年半开的小南门,我们住103号楼的就小区里面出去就要走7分钟,为什么南门不能彻底打开?这有什么难题吗?物业说是保安问题,我就奇怪了,全北京所有小区就只有一个门吗?两个门就没有办法保安了吗?
8,运动娱乐设施问题,现在开发商在售楼部的模型上,宣传资料上还有网球场存在,可是网球场在什么地方?而且以后的所有权问题又出来了,谁经营,谁收益,怎么收费?现在的全民健身设备旁边有块空地,为什么不能办一个篮球场?很简单,很便宜的设备,在我们小区就是不可能完成的吗?
9,物业的成本监控问题,物业公司是全体业主聘用的,成本监控是理所应当。现在的公开的年报简直是糊弄小孩子的,这样的年报不知道朝阳区地税是不是能通过,我就强烈要求提供上报给地税部门的年报作为物业收费的依据,否则钱都不知道去什么地方了。
10,国家多次申明,地下人防设施不能用来租住和办公,看看我们的物业办公室和物业人员的宿舍都在什么地方?而且这些地方也是我业主出钱卖的啊(分摊问题),物业是不是应该给我们交房租啊,看看现在的物业实际占用面积,少说有10000平方米,按照他们公开的房租成本(哈哈,年报上公开的),钱到什么地方去了?为什么没有给业主分利?谁拿走了我们的钱?

发表于2007-07-19
本年度的物业费我没交,(前2个年度是按时交纳的)关键是向物业反映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或者一味的推给开发商,(本人反映过电梯噪音问题,在房间里听的很清楚,反映了一年了,到现在一点回复都没有了),同时目前小区的确存在大量问题,而很多是可以解决而物业没有尽力去做,造成隐患不断,发展到现在就出现了业主对物业的大量不满情绪出现,而物业根本就感受不到这一点,或者感受到了而不去努力改进,我承认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物业作了很多相关的工作,可为什么不能作的彻底点呢,有客观原因,但我想更多的还是主观原因,那就是得过且过,因为都习惯了,懒得搭理我们业主了,试想这样下去对你们有什么好处,当然对我们也没有好处,但我们可以重新聘请新的物业公司,而你们将会失去工作,真到那时候再后悔还有用吗?还有物业的各项收费等项目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取信于民,同时也是全体业主的最低要求。
发表于2007-07-19
发表于2007-07-19
发表于2007-07-20
发表于2007-07-20
发表于2007-07-20
提得好!
发表于2007-07-20
发表于2007-07-20
发表于2007-07-20
这个帖好,一定要顶
真的要团结起来,和物业好好的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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