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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吹响星城集结号!!!

发表于2008-07-08


 
发表于2008-07-09
 
发表于2008-07-09
世纪星城一期精装修两居室现房,91.37平米,9层的2层,98万,在小区中心位置,前后没有遮挡,采光特别好,业主开始打算自己住,所以装修的不错,两个卧室都是竹木地板,客厅是名牌地砖,用的都是最环保的材料,全明户型,不临街,不把边,视野挺不错。有意者和我联系! 范先生 13124740407 中介勿扰










发表于2008-07-11
 各位邻居注意了:我们仅仅是贴张召集令,给各位邻居公布下我们 的联系方式(QQ群号),就被物业公司撕掉了,这说明了什么:1、物业公司不希望业主们经常聚集在一起,这样对他们太恐怖了;2、物业公司无视业主的正当需求,业主们没有说要联合起来成立业委会或维权之类的话语,就是号召大家经常登陆我们的论坛或QQ群,联络一下感情,他们就这样不予配合,还暗中撕掉我们的公告,何其卑鄙!无耻下流!大家试想:如果我们真的抗议物业的侵权暴行,他们会如何反映,肯定更是肆虐地打压反对了,甚至买通地方,运用某些手段打压。前端时间状告业主拒交物业费就是一例,业主因为某些物业侵权事件而与物业谈判,物业置之不理,业主以此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就状告业主,开庭审理的过程更是可笑之至,有过这种经历的业主肯定知道里面的奥妙!

   我就想质问物业:公告栏是物业公司专用的吗?难道业主没有权利张贴一些公益的告示吗?

物业公司有权撕毁我们业主张贴的告示吗?

这样霸道的无耻物业,我强烈要求他们滚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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