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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转:物业收费拟出台新政 维修基金拟单独收费以减纠纷

发表于2004-02-05
记者日前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获悉,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制定《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办法》,该办法把最容易引发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的维修基金收取从以往物业收费中剥离出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由物业收费而引发的纠纷。据了解,该办法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目前正在讨论当中,最迟在年底出台。

新办法会考虑本市特点

据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北京市要出台的物业收费办法是遵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指导原则,本着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并充分考虑了北京的地域特点而制定。

据这位负责人透露,未来出炉的北京物业收费办法将考虑到北京地区春季风沙大,为更好地做好物业管理,又平衡物业公司利益,将提高保洁收费额度。同时会考虑到北京属于缺水城市,要在绿化上多下功夫。该收费办法还将规定,北京物业服务收费将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收费方式,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商品房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维修基金将单立门户

对以往相关物业管理收费中维修基金与物业费一并收取的规定,新办法也将做重新调整,把维修基金从物业管理费中剥离出来,将来要采用专项维修资金收取、管理办法。这位负责人称,以往北京物业收费纠纷中的大部分都是因为维修基金引发的,该办法把最容易引发业主与物业之间矛盾的维修基金收取办法从物业收费中剥离出来,将从根本上对因物业收费而引发的矛盾起到一定的制止作用。

收费标准尚未确定

另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北京物业收费究竟是以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为标准尚未最后确定,但这位负责人表示,不管是按哪种标准收取物业费,其数额总数不会有太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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