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最新消息:华森地产通知去商定回购事宜

发表于2006-12-26
华森地产通知去商定回购事宜,大家有何看法!!!
发表于2007-01-05
今天韩show的开发商给我打电话,说是我的房子快满三年了,有没有回购的打算。如果房子办下产权证,再让三连回购,就属于二手房交易,需要交营业税。为了帮我规避营业税,开发商说可以退回我的公维税等,就不用办产权,等满三年后直接退房,还能拿到三年间的10%的返金。

听起来好像是为我着想呢,可是,我一想,办产权的钱两年多前就交了,为什么到现在产权证没有办下来?难道开发商当初就预料到业主会退房么?

再有,开发商说,退回公维税,就不用办产权了,就等于退房了。那我就问他,那是不是退房我们就可以拿到退房款了?他说,不是,得等到满三年以后。我问他,那满三年后多长时间可以拿到房款?他说无法确定。

试问,我现在办了退房,没有房子了,也没有什么证明,而到期满还有半年之久,他们如果来个携款潜逃,我找谁去?空有一些协议,却无法兑换成实在的物质。

对方说,很多业主都选择先退款,等期满后再拿退房款。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有“很多”。但是,我想大家不会那么轻易的答应先把产权放弃掉的,毕竟这样做的风险太大了。

和开发商问了很多细节,对方很不耐烦,说什么我不是做这行的,说了我也不懂!这叫什么话!作为消费者,难道不应该有知情权么?如果真像一开始说的为我们业主着想,他为什么要含糊其词!

我咨询过一位律师朋友,韩show这样的行为有欺诈之嫌,而且,合同只是债权契约,产权证才是物权契约。大家要慎重考虑,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中了这帮奸商的奸计!!!!!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