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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前天给物业了一份书面投诉信,物业给了一个书面回复,大家看看。气死我了。有图有真相!!!

发表于2010-11-11
我是5期110号楼的一个业主,因为长期对美佳物业的服务不满意,而且长期提出的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我昨天给物业公司写了一份《投诉信》当面交给了美佳物业的管理人员,信中列举了美佳物业的目前物业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与美佳物业的管理人员进行了面谈,同时要求美佳物业给予书面回复。

昨天的面谈很不愉快,今天美佳物业来了,就我提出的问题给了书面答复(我们写的《投诉信》和美佳物业回复扫描上来了,详细内容大家可以自己看),而且还跟我当面谈了一次,但结果仍然不欢而散。

现在我怀气愤的心情,把这两天以来发生的情况跟邻居们说一说。

昨天我们在5期的公共区域转了一圈,就物业服务的现状照了一些现场照片,然后写了一份《投诉信》,去找物业公司面谈。

面谈的时候,美佳物业来了四名管理人员,第一名接待的人是南区的客服主管(物业的楼管说领导都在南区办公,所以我们去的南区),一位女士(以下简称A女士)。她与我们谈了十来分钟,大体的意思就是,北区的物业服务情况她不太清楚,但是南区不会服务成这样。

我们向她反应了一下北区的情况,并给A女士看了现场照片,这时来了一位貌似是南区的工程主管(以下简称B男士),突然发难,责问我们,问我们此行的目的是什么,是不是没交物业费啊。我们说我们是来解决的问题,我们不缺物业费这点钱,之所以没有交,是因为他们物业服务的太差了,我们写这个书面投诉,就是要解决问题,你要需要交,我们现在就付,但是这些问题,你们什么时候解决?用什么方式解决?如果不解决或再次出现,你们怎么处理?你们迟迟对业主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难道让我们只能通过起诉的途径才行?B男士愤愤不平,最后甩了我们一句“你们爱采取什么手段就采取什么手段,随便”,然后拂袖而去。

对于B男士的举动,我们口瞪口呆,这难道就是对业主的服务吗?

过了一会儿,北区的客户主管和客服人员过来了,我们姑且称他们为“C男士”和“D女士”。

C男士坐下拿着我们写的《投诉书》扫了一眼(那真是扫一眼,一共4页,他都没翻页),然后说,上面很多问题不是真实的,根本不存在。

我们当时很生气,问他,你都没看完,你怎么知道上面很多问题不是真实的?我们作这个假有必要吗?我们拍了照片,今天拍的,你现在要不要看?

C男士说,他不需要看照片,后来我们说,你不看照片没事儿,那咱们现场去看好不好。这些问题就存在于现场,现在肯定能看到。我们陪你去,一一指给你看,好不好。他又说他不去。

然后C男士就在不停的推托责任。说很多问题是业主自己造成的,他们破坏了小区物业环境,致使物业没法管理。我们当时气愤死了,问他,难道绿地里从来没亮过而且因缺于维护都变形的射灯是业主破坏的?难道从来没投入使用却张着“虎口”造成人身隐患的水景设施是业主破坏的?难道物业服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缺岗脱岗睡岗,也是业主破坏造成的?

会谈这种情况下陷入僵局。C男士指责我们应该听他阐明他们的“观点”。我们则反驳,在事实面前,首先要承认错识,然后拿出改进错误的诚意,并做出具体的行动。他阐明的观点应该建立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双方《业主服务协议》中服务标准”的前提下,而不是自己给自己找借口。

因为会谈无法继续进行,我们要求他签收《投诉书》,并就投诉书的中内容给我们明确的书面回复。然后D女士就出场了,她说他们无法告诉我们书面回复,就是连什么时候给书面答复的时间约定都不能提供。我们责问为什么。她说她们作不了主。最后,在我们的坚持下,C男士让步,签收并与我们约定了书面答复的时间。D女士很不满意,对着我们吼,你们爱怎么样就怎么样,干吗啊!然后也拂袖而去。

天啊,一封《投诉信》,让我们遭受了两次甩脸子,还都是来自于物业——应该为我们提供服务的人。

今天,美佳物业的人登门造访,给了我们书面的答复。具体会谈情况我也不说了,大家看扫描件就知道了。

在这里,我认为美佳物业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其原因如下:

1、从回复中美佳物业不断地提及“我们每日都有专为巡视”、“卫生有专门的保洁员进行日常清洁”,“我们已尽到了维护义务”等等,对于存在的问题,一点儿悔改之意和整改的诚意都没有。昨天我们交《投诉信》的时候,接待的物业服务人员竟然还说“我们可以慢慢提升服务水平”,我当时就纠正了,不是提升,是通过整改达到你们在《物业服务协议》中承诺的最低服务标准。今天和昨天的会谈中,美佳物业的人也说了,他们认为他们没有过错。那么试问一下,本小区如此的管理现状,难道他们都自认没有过失吗?这是什么服务态度啊!

2、在回复中美佳还提了一点,就是“如你发现……情况,请您及时通知我们并告之详细位置”。我当时跟美佳争执了起来,作为物业服务企业,他们自己难道不能通过巡检发现存在的问题吗?难道我们告诉他们卫生太差了,他们还要逼问我们,你说哪儿差了,必须把具体的位置告诉我们?难道这个小区现状这么差,大面积存在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他们还要我们把所有的位置都举出来吗?难道他们自己看不到?要是真需要我们具体列、需要业主找出每项不合格的服务来,我们还要物业公司干什么?而且,要列的话,恐怕会“罄竹难书”吧。

3、从昨天开始,他们始终没有拿出解决问题的诚意。对于每一个问题,既不去主动做现场核实,也不做实质性的改进。既没告诉我们“怎么整改”,也没告诉我们“什么时候完成整改”。只是在不停地敷衍。


对于他们的这种做法,我们的意见很大:

1、我们不缺那点物业费的钱,但是既然你们不能提供与物业费收费标准相应的服务,是你们违约在先,凭什么要我们按约定的标准交物业费?我们交了物业费,你能今后保证完全履约吗?

2、对于业主,物业公司是服务者;对于公共设备设施,物业公司是管理者、维护者。但是物业公司尽到责任了吗?认识到自己的角色定位了吗?你们对业主是什么样的态度!

3、昨天那位B男士问我们想怎么样,我们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其实我们并不想怎么样,我们只是希望你们能够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按照《业主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标准向我们提供服务。希望你们能够认真、主动地去改进这些存在的问题。但是如果你们连这些都做不到,还让我们怎么相信你们?还让我们对你们抱有干什么幻想?

所以,我家决定对于物业的服务不达标、没有履约行为进行起诉。

如果邻居们对物业的服务也不满意,我也希望大家团结起来,利用自己家里的设备,采用摄像、拍照的形式,多获取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证据。

如果有愿意与我一同起诉的,可以联系我。我建了个QQ群:106155832,欢迎大家加入。


两份文字材料,我上传了,大家可以自己看。而与物业的对话,我都有录音,是不是我上面说的那些,大家可以来证实。

为了防止不必要的骚扰,我把自己的房间号涂掉了,邻居们可以加入群里与我交流。这一点还请大家见谅。
发表于2010-11-11
发表于2010-11-11
其实物业想说:已经不错了,我们做得这么好,这些业主还不满意,我们就是把心掏出来,他们还有意见。是吧?美佳物业
其实你们那颗黑心掏出来喂狗都不吃,我们也不要你们掏心,动手动脚把小区里的活干好就行,连最起码的活都不干还...
发表于2010-11-11
发表于2010-11-11
发表于2010-11-11
哈哈,强烈不交物业费。
发表于2010-11-12
见了太多在网上骂物业的,都没有行动。但看到楼主行为,感动。别的姑且不说,码字写的这么多就不容易,支持投诉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发表于2010-11-12

希望大家都来支持业主的正当维权行动!别觉得此事于己无关,到自己遇到此类麻烦事时你就知道了!呼吁小区哪位律师出面尽快走成立业委会的程序,以便能更有效地进行业主维权!楼主:我们都感谢你!

发表于20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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