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强烈的呼吁广大的业主们行动起来,抵制开发商和物业的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

发表于2006-02-13
强烈的呼吁广大的业主们行动起来,抵制开发商和物业的侵害业主权益的行为!
    在西成忆树小区的二号楼的地下室,原来是自行车存放处,现在却摇身一变成为了正在装修中的招待所,这种行为是严重的侵害了广大业主们的权益的行为!因为地下室是属于公共公摊面积,在业主们购房时都是按照一定的比例算在了公摊面积中,都是广大的业主们按照购房款的价钱来出钱建设的面积,可是现在的情况是,在六月份时物业把2号楼的地下一层出租给了一些经营装修材料方面的经销商们(例如:封阳台的塑钢门窗、窗帘布艺等)以大概每月3000元的租金出租的!请大家想一下这种行为是物业拿着业主出钱建设的地下室来公然出租挣钱,可是我不知道有哪位业主得到了这笔“意外之财”
    后来在十月份的时候这种做买卖的经销商们搬走了,物业把这里改成了自行车存放处!好景不长!也就是两个多月的时间,这个我还没有来得及把我的爱车存放在那里的存车处又不见了。竟然摇身一变成了正在紧张施工中的“招待所工地”!这是我们广大的业主们所无法容忍的行为,这是公然的贪污行为!这是严重的欺诈行为!作为物业他是没有任何权力来把公共公摊面积来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中,这种行为是物业没有出一分钱就得到了地下室的经营使用权来用于挣钱的行为。它只需要出钱装修改造就可以营业了!真是没有天理呀!我们(广大的业主们)出钱盖的地下室,白白的送给了别人(物业、开发商,因为第一年的物业是由开发商来经营的)去挣钱!事可忍孰不能忍!
    希望广大的业主们看到帖子后行动起来,最好是广大的业主们组织起来,一齐向开发商讨回公道!
    以下是我大概的计算了一下我个人的损失,我购买的公共公摊面积总共是大概9平方米(因为我购买的是一居室的户型,公摊面积是按照一定的比例乘以你购买的建筑面积来得出的,你购买的户型面积越大,公摊面积就越多),其中就算地下室的公摊面积只有4平米的话,我的净损失(按照4300元每平方米计)还在17200元左右,所以广大的业主们如果看到了我的帖子,请计算一下你的损失,并请奔走相告!我们业主可以组织起来向物业和开发商讨回公道!!!!!!!
发表于2006-02-13
发表于2006-02-13
强烈支持楼主!
发表于2006-02-13
发表于2006-02-13
支持!!
还有2#楼的底商问题,门禁问题,小区一点都没有安全感,到现在还没有解决,今年的物业费收的时候就会费劲了!
发表于2006-02-13
地下室的种类和归属权我查查放上来。不过,看到过这样的官司是业主胜利。
发表于2006-02-13
googlehome你好: 地下室的种类和归属权问题的相关法律文件非常重要!我也正在寻找中ing,如果你先找到了请您贴上来,谢谢!
发表于2006-02-13
发表于2006-02-15
发表于2006-02-22
我是1-3-1041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