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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颐慧佳园成立新业委会的几点拙见

发表于2013-05-15

我是颐慧佳园一期的老业主,自5月10日以来,至昨晚,亲眼目睹咱们小区北门的热闹但又让业主愤怒、无奈的场面。说心里话,这样的环境,作为业主都不愿意看到,包括堵大门的业主,他们和广大业主一样热爱自己的家园,更不愿意堵大门,可是物业和业委会的始终不出面解决问题,这让广大业主很无奈!昨晚,在楼道里看到写的“公开信”,先不说有10个错别字(文化水平有限),通篇都是废话,毫无章法,掩耳盗铃!既然他公开表示不愿意当业委会主任,那就先办理移交手续吧,包括各项费用公开等。若暂时没有人勇敢站出来担当的话,可以召开业主大会,暂时移交到物业或居委会。

关于成立新的业委会,本人提出几点拙见,以供大家参考。

1、业委会人数应该是单数,比如9人,这样发表意见的时侯,不至于没有结果;

2、业委会人员的选聘:一期、二期、三期各自成立业委会。人员应该首先由各单元选聘出楼长,再由楼长代表各楼业主参加竞聘业委会组成人员。一、二、三期业委会人员各自负责各自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协调沟通工作,遇到原则性问题,可由三个业委会成员分别征求各自小区业主意见后,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出结果;

3、业委会的组织架构:主任、第一副主任、第二副主任、秘书、会计、出纳、后勤、监督、法顾。主任统管全面工作,其他分工明确,互相支持,互相 ;

4、业委会主任的任期:一年(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任期结束后,要召开业主大会做述职报告,公开业委会各项收支费用情况;总结一年来为业主所做的具体实事等。

5、业委会主任的继任:原则上由第一副主任接任,第二副主任接任第一副主任,依次类推。原主任卸任后,若还愿意为广大业主服务,可仍留在业委会,分管其他工作,帮助现任主任做好工作,并具备建议权;

6、业委会的 费用:允许业委会从物业费里按一定比例提出费用作为日常 费用。

7、业委会人员的薪金:因为业委会的人员都是业主,而且都是在自己工作之余,凭着一颗爱家园,勇担当、负责任的心来为广大业主服务,那么应该对他们支付一定的酬劳,至于酬劳的数量,应该经过多数业主同意。薪金的费用,可从上述6中的 费用中提取。

8、若业委会的人能做到公正公开公信,那么停车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上述几点,是本人这几天看到问题后提出的拙见,有待更多人完善。我只是想,大家都不要再抱怨了,因为再怎么抱怨,物业和业委会的人都不会站出来的,所以业主应该团结起来,想办法解决问题,这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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