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将45万退还交费业主

发表于2013-07-06
业委会不是经济实体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权收取任何费用。所谓"物业公司转来停车公共收益计45万元"属变相的非法收入,应当:
1、将45万元以现金形式退还原主。已交停车管理费的业主要主动索回这笔钱。
2、今后停车管理费按540元\年(1600*40%)或60元\月交纳。因事实证明,物业公司拿四成已肥得流油了。
这两条惠及全体业主,能否兑现即可检验业委会究竟是真心还是黑心。
业主们要捂好自己的钱袋子,当心钱被某些人黑去。
发表于2013-07-13
引用:颐慧佳园2 在2013-07-06 11:20:37写道:原帖
呢马,老物业不返还一分钱,你屁都不敢放。托儿比
发表于2013-07-14
说话带“屁“字的能是什么呢?请回家用马桶刷子刷刷嘴。“屁“先生(或女士)想必也是业伪会的一员吧,也想黑业主的钱吧,不然惠及全体业主的建议怎么会反对呢?我的钱就是撕了,也不送给“屁“无赖们!
发表于2013-07-16
誓言誓言在写道:原帖
引用:颐慧佳园2 在2013-07-06 11:20:37写道:原帖 呢马,老物业不返还一分钱,你屁都不敢放。托儿比
先把嘴擦干净,再吐槽。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