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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本人“不幸”被批准为斑竹

发表于2005-03-03
临时的,我的性格和时间不太适合这个职位,但我热心集体活动,也有些判断力和组织力,文笔尚可,先免为其难,主要是“爱吾屋而及邻居之屋”。现在中国的购房环境实在太差,需要业主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才可能有个好些的结果。所以我就先做个开路“砖头”吧!
发表于2005-03-03
恭喜恭喜该请客啊
发表于2005-03-03
发表于2005-03-03
发表于2005-03-03
发表于2005-03-03
发表于2005-03-03
发表于2005-03-03
发表于2006-03-30
俺也非常喜欢这个小区,可惜D户型单价太高!!
发表于200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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