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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物业新规:入住超5% 业主可申请成立业委会

发表于2010-05-27
发表于2010-08-17
发表于2010-08-19
引用:天洋枫城 在2010-8-18 17:57:00写道:原帖
 
业主大会设立难或已设业主大会形同虚设,已成为国内各大城市面临的共同困惑。近期出台的《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受到了业界广泛关注,被称为解决业主大会设立难、充分体现业主大会功能的一剂“良方”。业内人士认为该新规最重要的招数在于抓住了开发建设单位与物管公司的“命门”:“业主大会成立前,业主可不交物业费”,其将开发商、物管公司的利益与小区业主的利益“绑”在了一起,并将开发商、物管公司推到了促进业主大会设立的最前列。
据了解,北京凡今年10月1日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或者业主大会筹备组成立三个月之内,开....
 
 
发表于2010-08-23
引用:天洋枫城 在2010-8-20 17:12:57写道:原帖
 呵呵,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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