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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拟规定集体土地征收须尊重农民财产权

发表于2012-01-30

       本月出版的今年第2期《求是》杂志,发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的重要文章:《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道路》。文章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发表于2012-01-30
       希望有关方面在相关立法上,将“任何人无权剥夺农民土地财产权”论断作为立法精神,把一些新理念,更具体、更细化、更具操作性地体现到将要出台的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法规之中。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安置上,一定要尊重农民土地财产权,坚守法律的底线,维护和保障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20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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