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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依靠群众:龙泽苑成立业委会为什么这么难?

发表于2010-01-21

龙泽苑成立业委会为什么这么难?

米乐佛 发表于业主之声论坛 2010-01-21 08:35:00

我是龙泽苑的一位业主,盼望着龙泽苑越来越好,越来越和谐。遗憾的是,龙泽苑的物业服务水平在下降,卫生、绿地越来越差了,冬季供暖冷热不均,车辆停放管理混乱,业主们缴纳的物业费从来没有公示过是怎样使用的?为此,10年中业主们发起过好几次成立业委会的努力,都失败了! 2009年,又有一批业主响应北京市政府的号召,发起成立业委会。作为一个已经退休的业主,我也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时刻关注着他们的进展,盼望这一次能够成功!

这一次距离成功很近了,几乎都可以看到成功的影子了。可是,目前他们遇到了极大的阻力和障碍。眼看着又要功败垂成!前两天,居委会开会,韩国增主任又把筹备组大大贬低了一番!这不禁令我感叹:成立业委会是利国利民,响应政府号召,顺应广大龙泽居民的大好事,它的成立怎么就这么难?为什么有人设置这么多的障碍,千方百计的破坏它,抵制它?

通过与筹备组的人交谈,我粗略地了解到他们面临的一些障碍。比如,镇政府坚持要求筹备组所有的文件只有经过居委会盖章才算有效,才能发布。可是,这是与北京市政府的54号文件完全对立的要求!不仅北京市政府没有这样的要求,查遍有关法规政策,根本找不出这样要求的依据。可是,居委会与回龙观镇政府就这样要求了。而且,不服从这个要求就绝不同意筹备组开展任何其他行动。这个要求实际上是要求筹备组事事请示居委会,完全取消了筹备组的法律地位和独立性。试问,如果是这样的筹备组,要它何用?

又比如,根据政策,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单位应该提供小区的“业主清册”,以便统计小区的有效业主数量和相应的业权面积。筹备组屡要不得。镇政府1月5日许诺在10日内把“业主清册”给筹备组。到了1月15日筹备组仍未见到“业主清册”。镇政府的解释是筹备组可以到居委会查阅龙泽苑小区的面积数据和业主总数,其他信息不得查阅,也不同意在小区内公示“业主清册”。试问,回龙观镇政府有何权利反对北京市政府规定的“公示业主清册”的政策要求?不公示“业主清册”,如何知道谁是龙泽苑的业主?谁的投票是有效票?这样的选举和投票有意义吗?这样蒙混过关的业主大会符合谁的利益?

又比如,镇政府混淆筹备期与业主大会召开时期的概念,坚持认为龙泽苑首次业主大会应该从筹备组11月3日成立开始计时,要在2月1日前完成所有的发放选票,计票和公布结果等工作。难道,回龙观镇政府不明白5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筹备期不等于大会召开时期,大会召开需要的时间另有规定这些条文?如果明白这些政策,又强迫筹备组在2月1日前完成这次选举,是何居心?有什么目的?

如果筹备组不按照镇政府的要求办理,面临的结果很可能是到2月1日镇政府以未完成业主大会召开为理由,解散目前的筹备组!且不论镇政府只有“指导”的权力,没有解散的权力,就从镇政府屡屡威胁要解散筹备组,可以看出它对筹备组是多么的藐视和无视国家法律。业委会根据国家法律是居民的自治机构,镇政府根本无权解散。蔑视筹备组就是蔑视龙泽居民的民主自治权力。如果筹备组被解散了,龙泽居民成立业委会,自己决定与自身切身利益有关事务的梦想就又一次破灭了!

此次的筹备组是龙泽居民自己推荐产生的,它寄托了龙泽居民的期望与重托!如果他们不能成功,那么等待我们龙泽居民的后果只有两条。要么,社区人心涣散,管理每况愈下,将成为一个不适宜居住的社区,我们的物业贬值,我们只能盼望迁移到别的小区去,重新适应当地的环境和认识新邻居;要么,社区内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操纵,重新成立一个“听话”的筹备组,按照某些人的意愿、接受某些人的掌控,成立一个“听话”的业委会。那时候,真正的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完全丧失了选聘物业公司、要求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的机会,听任物业决定我们才有权决定的事项。结果还是无心在此居住,只盼早日离开此地!

龙泽苑是我们的家园,我们热爱这个家园!有人却毫不顾忌我们的感受,践踏我们的自主权力!请小区内所有业主认识到这个严峻局面,发出自己的声音,支持当前的筹备组,成立能真正代表我们业主利益的业委会!


龙泽苑一业主
2010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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