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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大消息!据说政府已经出面 !昨天的事情已经登上了北京晨报!希望在家的业主能牺牲一下个人时间 都去大门口支援!门口现在正有晚报记者在采访!

发表于2007-12-08
晨报讯(记者 王歧丰)昨晚9时,丰台区鸿业兴园小区门口仍聚集着一些业主,小区外面的一条10米宽的马路上停满了各种车辆,这些大都是小区内未办理车位证的业主的车。而从12月5日开始,鸿业兴园小区业主的车辆开始凭证出入,没有办理车位证的车辆要计时收费。

昨晚9时,鸿业兴园小区门外的一条10米宽的马路上停了不少小区业主的车辆(见图),部分社会车辆也因此无法通行。民警赶到现场后对业主进行劝解。据了解,小区内有不少业主还没有办理车位证,原因是业主认为物业收取的停车费不合理。

“7月份的时候,物业忽然通知要收取停车费,地面车位每月150元,地下每月300元。”业主张兵(化名)说,开发商和物业一直没有向业主出示对小区车位的所有权证明,因此他们拒绝交付车位费。张兵告诉记者,因为没有在物业提出的最后期限前办理车位证,现在很多业主的车辆都被保安挡在小区外,他们从5日晚上开始,用车辆封堵住小区出口,逼迫物业出面谈判。

昨天,负责鸿业兴园管理的鸿基旺业物业公司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向记者表示,小区内车位产权属于开发商,停车位价格也是严格参考市场调节价制定的,相关手续也已办理,而且收取车位费前逐一打电话通知了业主。“物业管理需要很大的资金投入,目前的停车费并不高,大家最好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此事。”岳成律师事务所罗律师表示,根据《物权法》相关条例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车位归开发商所有,业主就应该缴纳车位费,车位费价格应根据物价部门的规定,参照周边地区的市场调节价制定。

但是!!!物业现在并不能为业主出示车位的产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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