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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合同签约三大注意

发表于2005-03-16
新合同签约
三大注意



补充协议:必须签订细节性条款
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兵特别强调,尽管新版合同有了更为细致的规定,但消费者仍要费心签订细节性补充协议。比如,针对开发商的宣传和样品展示,就可以签订4个补充协议。例如,样板间:考虑到目前出卖人制作的样板间是促使买受人购买房屋的重要原因,出卖人承诺在未来向买受人提供房屋质量、面积与装修标准不低于样板间,对于足以影响质量的瑕疵,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二种方式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1)两倍赔偿:出卖人根据质量导致的价格变化,以物品价格与安装、重作价格的两倍向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且在入住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
(2)解除合同: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的,则出卖人应当将房屋修复,修复前视为未交房,并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违约责任:关注赔偿比例与时间因素
北京龙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旭提醒消费者注意违约责任的规定,一个违约金的比例,一个是考虑到时间因素。首先,违约后每天的违约金到底应定在多少,如果是总房款的万分之一,就不公平,这可能连贷款的利息都不够。其次,如果延迟办理产权证,消费者可以退房,退房后可以赔多少?可以退总房款的1%,如果不退开发商通常给业主一个固定的赔偿金额,但这是静态的,不依据时限的长短改变。如果迟延一个月,这样的数额相对比较合理,但如果延迟两年、三年甚至更长时间,业主只能达到总房款1%的赔款就太少了,这样的问题作为购房人要特别注意。
配套问题:加上“系统”二字
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邓泽敏律师提醒,在配套问题上,仅使用“上下水”、“电”等这样简单的词汇是不够的,必须要加上“系统”二字,比如,“上下水系统”或者是“供电系统”达到要求,就可以解决近一段时间实践中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临时水和临时电问题。消费者加上“系统”两个字,如果到时楼盘达不到相应要求,开发商就要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这对业主会很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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