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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家关于楼间距的规定

发表于2005-02-06
国家关于楼间距的规定 

对于居民居住楼房之间的距离北京市是有规定的,如果您所住的楼房为
板式住宅楼,那么其建筑间距应根据朝向和与正南的夹角不同,采用不得小
于以下规定的建筑间距系数(指遮挡阳光的建筑与被遮挡阳光的建筑的间距
为遮挡阳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数):

如果建筑朝向与正南夹角在0度到20度之间的,新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
1.7,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6;如果夹角在20度到60度之间的,新建区
的间距系数为1.4,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为1.4;如果夹角在60度以上的,新建
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5,改建区的间距系数不小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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