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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爱我家店大欺客,我该怎么办,求救!~~~~

发表于2011-11-18
原告:本人,一个善良的女生
被告: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月坛店工作人员:梁艳 
事实与理由:
   2011年10月20日,原告准备租赁被告在北京市西城区北营房西里一套一居室房屋。原告在被告工作人员陪同下看完房屋后,被告工作人员告知原告该房月租金为3600元,当日下午4点,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向被告交纳定金2000元,约定当晚签订租房合同。
   其后,在原告准备与被告签订租房合同时,被告却突然告知原告签合同还要向其缴纳5400元的其他费用,原告表示不同意,并要求被告签订租房合同或退还定金,但被告既不同意退还定金也不与原告签订租房合同。

一,我已明确告知该工作人员,我是第一次租赁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请明确告诉我。而被告却故意隐瞒影响合同签订的重要信息。
二,被告上演“双簧戏码”,以显示该房十分抢手,要我赶紧交定金,而之前从未让我看过该租房合同。
三,我方审查合同时,被告告知该租房合同的内容是公司规定好的,不得修改和增减。
四,房子只租给我十个月,租金总额为36000元,而另收取的5400元费用占合同标的额的15%。且不可以讲价,说是公司规定。
五,该房是房屋托管房,即被告为出租方,我方直接和被告签订租房合同。作为出租方无权再强制收取承租方其他费用。
六,我方主动联系被告,希望调解此事,被告称需对此事进行调查,被告于10月24日仍无主动答复,而在24日之前,被告的平安里店已就该房收取了另一位租户的定金,并于27日被告与该租户签订了该房的租房合同。在双方的调解期间,被告从未把该事实告知我方。
   我明明知道这个房子是阜成门店收的,很多事月坛店的名叫梁艳的工作人员都决定不了,但我依旧绕个弯路,尽管被来回折腾,仍和她签。因为我有原则,觉得是她带我看的房。而我的善良换来的是什么呢?说来也巧,10月20日,我被骗取定金,发生纠纷的那天,正好是我的生日。老天爷送给我的礼物,告诉我没有良知的行尸走肉是多么的丑陋和险恶。
    法院想让我们庭外和解,但对方坚决反对返还定金,态度极其恶劣,欺人太甚,我该怎么办?
恳请各位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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