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没有行政问责 保障性住房建设缺少执行力

发表于2007-11-20
■本报记者 谢丽佳

    “尽管目前各地都在加大住房保障的建设力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是阻力重重。”房地产业内评论人士章林晓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说一直以来都是举步维艰,究其原因,既有观念上存在的认识偏差,也有操作上存在的实际困难。

    “唯GDP”冲击执行力

    章林晓指出,受庸俗发展观的影响,为一味追求GDP的增长,在房地产市场上,一些地方政府不是将自己定位为民众住房的“保障者”,而是将自己定位为在房地产市场上的“谋利者”,甚至到了将“民生用地”也用来“以地生财”、当“第二财政”这样的荒唐程度。

    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许多地方都忙于到处奔走推销当地的土地、甚至于招徕炒房团,哪里还有时间和精力去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呢?

    “而操作困难则主要是因为,这些年来,许多地方已经习惯于‘以地生财’模式,政府可以从‘民生用地’上‘抽血’,去贴补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压低地价、甚至是零地价招商引资。”章林晓表示,而现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则要求政府向民生用房“输血”。

    由于GDP增长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占有重要的位置,因此直接决定着当地官员仕途、命运,因此,可以说政绩考核指标这根“指挥棒”指向哪儿,地方政府官员的劲就“使向”哪儿。

    房地产调控要求对住房进行结构性调整,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但是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却以GDP增长为主,绿色GDP核算体系屡屡受阻,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官员的理性选择会是什么呢?

    章林晓表示,地方政府官员的选择,自然是如何走好“钢丝绳”,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双限价住房等的建设上,他们理智的选择自然只能是少量的——因为大面积地建设保障性住房肯定会对当地的房价带来冲击,进而影响到当地的地价,这对当地的GDP增长自然是弊大于利。

    GDP增长一旦放缓、甚至有所下降,仕途自然会受到影响,而另一方面,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至少到现在为止尚未真正问责,孰轻孰重,这不是非常明显吗?

    问责制提高执行力

    土地调控屡屡受挫的症结在哪儿呢?章林晓指出,主要是“惟GDP”观念在作祟。当这种观念存在时,在地方这一环节就会存在着两个“博弈”:一是“政府”与“百姓”的博弈,另一个则是“富人”与“穷人”的博弈。

    在土地市场上,地方政府是一个利益主体。当地方政府的观念还习惯于“以一增遮百丑”,即为了GDP增长这一目标,而不惜牺牲环境资源、劳动者福利等为代价时,地方政府往往存在着“以投资求增长”和以“以地生财”的冲动,而百姓则有“居者有其屋”和“居者优其屋”的追求。

    在政府与百姓的博弈过程中,政府是强势而百姓是弱势,博弈的结果不言自明。因此,对于新增建设用地这一块,必然的结果是“工业用地”挤占了“住宅用地”。

    “2004年‘8·31’大限以后,彻底封杀了土地的协议出让,房地产开发商与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之间,土地使用权‘交易’的大门彻底关闭,转而由地方政府垄断供地。”章林晓指出,一个时期内安排多少存量土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完全由当地政府计划决定。

    借助数学上一一映射的概念,可以证明,在住宅用地的供应上,单纯通过土地“招拍挂”环节,住宅用地的供地集合最终必然指向高档商品房用地。即在选择土地供应对象时,存在着“富人”与“穷人”的博弈。如果政府袖手旁观、不加干预,其博弈的结果必然是,“富人”胜而 “穷人”败。

    “如果土地市场不能正确解决好‘政府’与‘百姓’的博弈、‘富人’与‘穷人’的博弈,普通民众的住房问题自然只能是从‘满怀希望’,到‘大失所望’,最终到‘彻底绝望’。”因此,章林晓认为,应该建立强有力的行政问责制度,否则保障性住房建设肯定只能是画饼充饥。

    他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一些省份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列入考核体系,并对执行不力者追究责任,这一举措将日益成为各地的共识。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