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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工商局方面称,由于车库归属问题没解决,可能要等到物权法出台后推出 (与偶判断基本一致,原来推出合同就是要蒙混过关,把不确定合法化)

发表于2005-08-23
地下车位合同出台再延期 可能延至物权法出台后 

2005年08月23日08:24 新京报  
 
工商局方面称,由于车库归属问题没解决,可能要等到物权法出台后推出 

本报讯(记者 廖爱玲) 昨日,北京市工商局合同处透露,地下车位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将不能按时推出,可能会延期至《物权法》正式出台之后。 

今年6月,北京市工商局和北京市建委联合制定了《地下停车位预售合同》示范文本, 
 
 
   
 
 
 
并在网上征求意见。但出台时间一度从6月底推迟到7月中,至今仍未推出。 

市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介绍说,地下车位归属一直以来有两种约定俗成的方法:或者归物业,或者归开发商,而在北京,小区车位都是按归属开发商来进行买卖的。但《物权法》草案规定,在没有约定情况下,车位都应该归业主。而目前,法律专家们对这种说法仍存在争议。 

该负责人表示,车库的归属之争没有定论,仓促推出地下车位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不太合适。工商将与市建委沟通,如果两方达成一致,地下车位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有可能将延期到《物权法》正式出台后再行推出。 

北京市建委房屋交易市场管理处也表示,由于地下车位合同涉及到一些政策方面的问题,还需要协调,所以暂时不能推出。 

有关部门提醒眼下打算购买停车位的消费者,一定要看车位是否有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限的时间,而签合同可以参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
发表于200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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