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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青少年普法宣传(11)

发表于2015-01-13
标签:就学 


青少年普法宣传(11)公安派出所、城市居民委员会应当掌握本辖区内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就学、就业情况。对于暂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实施不良行为的,应当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进行有效的教、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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