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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市海淀区乐府家园第三次业主大会决议

发表于2009-10-29

(转载)北京市海淀区乐府家园第三次业主大会决议
 
在广大业主的支持下,在田村路街道办事处、乐府家园居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乐府家园小区于2009年9月16日至2009年10月24日采用书面投票表决方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乐府家园管理规约》、《乐府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乐府家园业主大会投票和机构选举办法》、《乐府家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乐府家园业主监事会工作规则》的修订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和业主监事会监事进行审议。
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共发放选票1611张,并于2009年10月25日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田村路街道办事处的监督下在居委会办公室对全体业主进行公开计票。经统计,实收专有面积统计票数1064张,其中有效票为1059张;无效票为5张,具体统计方法见《关于乐府家园第三次业主大会选票统计情况的说明》 (见附件1)。有效票超过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半数和业主总人数半数,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本次业主大会有效。
 
会议决议如下:
一、《乐府家园管理规约》、《乐府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乐府家园业主大会投票和机构选举办法》、《乐府家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乐府家园业主监事会工作规则》获得本次业主大会通过。
文件投票情况(见附件2)。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以下九人当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按面积票权得票多少为序):
杨 明、 恽 壮、王 勇 、姜国杰、金大勇、周敬东、雷 电 、张学华、徐 剑
以下二人当选为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为序):
张翔宇、张 昆
业主委员会委员及候补委员得票情况(见附件3)。确定徐剑和张翔宇委员及候补委员资格的方法(见附件4)。
三、业主监事会监事选举情况        
以下三人当选为业主监事会监事(按得票多少为序):
温建东 张爱东 周姝梅
以下一人当选为业主监事会候补监事
付 枫 
业主监事会监事及候补监事得票情况(见附件5)。
四、业主代表大会定于2009年10月28起以书面征求意见和集中讨论审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业主代表大会总召集人、副总召集人和监事会召集人。业主代表名单及说明(见附件6)。
 
乐府家园业主委员会
业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小组

 

附件1
关于乐府家园第三次业主大会选票统计情况的说明
 
根据乐府家园业主委员会《业主公约》和《乐府家园业主大会机构和选举办法》的规定,乐府家园业主委员在继前期开展的乐府家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基础上,于2009年10月24日-25日完成了乐府家园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选票收集和统计汇总工作。现将乐府家园第三次业主大会选票统计涉及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选票发放、回收及开箱情况
截止2009年10月24日,本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小组向小区业主发放选票1611张。经2009年10月25日开箱清点,回收选票1023张。在所回收的选票中,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审计署在本小区持有24套住宅,计为1户,填写1张选票;船舶重工公司在本小区持有17套住宅,计为1户,填写1张选票;广西卷烟长厂在本小区持有2套住宅,计为1户,填写一张选票;山西平阳重工在本小区持有2套住宅,计为1户,填写1张选票。因此,在按照专有面积统计时需增加41套住宅面积,其专有面积统计总票数应为1064张。
另外,在10月25日0时10分有1张选票送到居委会, 10月25日0时15分,计票组人员去业委会办公室取电脑时,发现1张选票,因票箱已封,上述两张选票均未计入统计。
二、选票统计情况
在专有面积统计票数1064张中,有效票为1059张;无效票为5张。
在1059张有效票中,计算户数统计的票数统计为1018张,计算专有面积统计票数为1059张。经统计,计算户数统计的票数中22个投票项分别应减以下票数:
(一)五个业主自制文件分别减41张赞成票,五个文件调整后的赞成票分别为:
《乐府家园管理规约》 955票
《乐府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953票
《乐府家园业主大会投票和机构选举办法》952票
《乐府家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956票
《乐府家园监事会工作规则》953票
 
(二)十二位业委会候选人中:恽壮、张翔宇、雷电、张学华、杨明、金大勇、姜国杰、王勇、周敬东、张昆、徐剑11位分别减41张赞成票;胡红亮减41张弃权票。各候选人调整之后的得票数如下:
恽 壮 赞成910票
张翔宇 赞成866票
雷 电 赞成895票
张学华 赞成890票
杨 明 赞成916票
金大勇 赞成897票
姜国杰 赞成898票
王 勇 赞成902票
周敬东 赞成896票
张 昆 赞成833票
徐 剑 赞成861票
胡红亮 弃权600票
 
五位监事会候选人中:温建东减41张赞成票;付枫减39张赞成票,减2张弃权票;周姝梅减25张赞成票、减16张弃权票;张爱东减18张赞成票、减23张弃权票;米美华减18张赞成票、减23张弃权票。
温建东 赞成883票
付 枫 赞成654票  弃权304票
周姝梅 赞成813票  弃权161票
张爱东 赞成842票  弃权141票
米美华 赞成506票  弃权418票
 
第三次业主大会
计、监票工作小组

 

附件2文件表决
 
文件表决
表决内容 户数同意比例 面积同意比例
《乐府家园管理规约》 59.3% 57.7%
《乐府家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59.2% 57.6%
《乐府家园业主大会投票和机构选举办法》 59.1% 57.5%
《乐府家园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 59.3% 57.7%
《乐府家园监事会工作规则》 59.2% 57.5%

 
 


附件3业委会委员及候补委员表决
 
业委会委员及候补委员表决
委员及修补委员 户数同意比例 面积同意比例
杨明 56.9% 55.4%
恽壮 56.5% 55.2%
王勇 56.0% 54.8%
姜国杰 55.7% 54.0%
金大勇 55.7% 54.2%
周敬东 55.6% 54.2%
雷电 55.6% 54.3%
张学华 55.2% 54.1%
徐剑 53.4% 52.2%
张翔宇 53.8% 51.8%
张昆 51.7% 50.0%

 


附件4 确定徐剑和张翔宇委员及候补委员资格的方法
 
张翔宇获得赞成票866票,赞成面积119187.04 平方米;徐剑获得赞成票861票,赞成面积120040.79。
乐府家园小区总面积230003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08000平方米,总户数1611户,其中住宅户数为1610户,平均每户住宅面积为129.19平方米。
张翔宇的赞成票较徐剑的赞成票多出5票,以户均面积计算,面积为645.96平方米。徐剑的赞成面积较张翔宇的赞成面积多出853.75平方米,大于645.96平方米。因此,徐剑当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张翔宇当选为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
 
 


附件5监事会监事及候补监事表决
   


监事会监事及候补监事表决
监事及候补监事 户数同意比例 面积同意比例
温建东 54.8% 53.7%
张爱东 52.3% 50.5%
周姝梅 50.5% 48.6%
付枫 40.6% 39.8%
米美华 31.4% 30.9%

 


附件6 业主代表名单及说明
 
鉴于乐府家园第一次业主大会通过的《乐府家园业主公约》等全部乐府规约文件中均未对业主代表的换届工作做出具体规定。而换届选举工作小组亦无权自定规则安排业主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因此,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决定先对《乐府家园业主公约》及《乐府家园业主大会投票和机构选举办法》等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并经第三次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再适时启动业主代表的换届选举工作。特此说明。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第三次业主大会召开期间,换届选举工作小组根据原《乐府家园业主大会投票和机构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增补了五名业主代表。另有两名业主代表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选举工作组组织了上述两名业主代表所在单元的业主代表更换选举工作,已有一个单元选出了业主代表。天平公司在原代表离职后未指定新代表。
现将经过增补的业主代表名单公布如下:
 
 


 
乐府家园业主代表名单 
 
楼门 姓名 楼门 姓名 
2/1 俞建 8/9 佟震 
2/3 陈瑞英 8/10 徐清文 
3/1 叶青 8/12 周敬东 
3/2 姜国杰 11/1 付枫 
3/3 范厚胜 11/2 胡红亮 
4/1 胡鹰 11/4 阎峰 
4/2 丁斌 11/6 张少波 
4/3 林兵 11/7 郭艺文 
4/4 张玲 11/8 徐剑 
4/5 党韶庭 11/9 王耀辉 
4/6 卢洪 11/12 温建东 
4/7 朱俊岭 11/13 张爱东 
4/8 王忆欣 12/1 幺郁春 
4/10 庞春立 12/2 张学华 
4/11 朱怀珍 12/3 张铁成 
4/12 岳秋芳 12/4 林燕 
4/13 张翔宇 12/5 李代万 
5 丁敏娟 12/6 付凌晖 
6 周姝梅 12/7 李继红 
7/1 张邦祝 12/8 周昊理 
7/2 马连庆 12/9 王华臣 
7/3 郑朝晖 12/10 赵瑾 
9 朱丽娜 13-1 张秀萍 
10 马媛媛 13-2 张梅 
8/1 王群 13-3 米美华 
8/2 陈军秀 13-5 郑凤萍 
8/3 刘晓梅 14-1 郭伟 
8/4 张晓京 14-3 蔡向 
8/6 张健 14-4 杨明 
8/7 丁艳 14-5 房增华 
8/8 陈寨志
(转)

发表于20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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