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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教:中产阶级究竟该如何界定?

发表于2007-11-25
请教,中产阶级究竟该如何界定?

总理最近在新加坡访问,谈到我国的住房问题时说,我们的经济适用房是面向中产阶级的(原话记不清,大概是这样)。这话让我有一点点意外,因为我一直认为经济适用房是提供给中低收入的人群的,譬如全家人的年收入不足5万6万的人群。而一套经济适用房的房价可以相当于他们10年——20年的收入,也不算为过,因为毕竟一辈子只需买一套房子自住就可以了。

至于中产阶级,在我的心目中,那是应该有上百万的家产,有私家车,能买得起豪宅的阶层,至少要比我富裕,比我有经济实力。

我想,总理讲话中所说的中产阶级,大概与我所理解的中产阶级不是同一个概念。他所说的中产阶级一定不会是指那些有房有车的人群;一定是指靠自己的收入,买不起商品房的人群。

但是话又要说回来,如果买不起商品房的人群被界定为中产阶级,那么像碧水我这样的,凭着自己的经济能力,依靠银行贷款,提前透支20年或30年的收入,勉强买上一套自住的商品房的人,又该界定为哪个阶级呢?

再进一步分析的话,那些比我更富裕一些的人,有豪宅一套,有私家车一辆甚至两辆,年收入能达到20万左右的人,又应该界定为那个阶级呢?实在有些搞不清了。

前一阶段,社会上纷纷扬扬的议论,说有许多经济适用房的小区里,住着为数不少的业主,都是开着私家车的人。似乎认为,他们既然能消费得起私家车,就应该有经济实力去购买商品房,就不应该与低收入者争夺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房。

碧水我也认为这话说得很有道理,很赞同。但现在根据温总理的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中产阶级的这一说法,似乎又有另外可以诠释的余地了。

那些有私家车的人群算不算中产阶级呢?如果不算,那又该算哪个阶级?

反过来,如果有私家车的人就是中产阶级,那么按总理的说法,他们就应该享受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咯,这根本没有什么异议。

但是再回过来想,那些连私家车也舍不得使用,或者根本消费不起的人群——如碧水这样的人士,(养一辆车,碧水认为,粗算一下,怎么也得两三万),又该享受什么房呢?

再进一步推理,那些比碧水还穷一些的人,年收入连五六万都达不到的人群,(这个人群数字绝对不是少数吧)他们又该享受什么房子呢?总不能将社会上最庞大的一个阶层扔在一边置之不理吧?

唉,这个问题真是越说越糊涂了。

各位,谁能解释清楚?
发表于2007-11-27
才知道啊??
发表于2007-12-06
发表于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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