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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燕二十作品】政府应用行动打消观望

发表于2005-10-12
燕二十作品】政府应用行动打消观望燕二十 2005-10-11 9:31:14发表于房地产门户-搜房网>业主论坛>楼市话题业主论坛 
在春秋时期的郑国,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律师诞生了(当时叫“讼师”),他的名字叫做邓析。《吕氏春秋》中记载了邓析的一个故事:郑之富人有溺者,人得其死,富人请赎之,其人求金甚多,以告邓析,邓析曰:“安之!人必莫之卖矣。”得死者患之,以告邓析,邓析又答之曰:“安之!此必无所更买矣。”
邓析告诉富人:除了富人自己,捞尸的人没有别的买主,所以建议他观望;而后又告诉捞尸者,富人除了他这里,没有别的获尸渠道,给的建议同样是观望。
对于这个故事的最终结果,《吕氏春秋》并没有给出答案,但我们不妨可以推测一下:观望了一段时间后,最终双方得以成交,成交价应低于获尸者最初的要价但高于富人最初的出价,表面上看起来,一个均衡的价格是两大欢喜的结果,但倘若考虑到双方各自的成本,就会发现这个均衡的代价其实并不小——获尸人虽然多拿了点钱,但他要找地方安放富人家属的尸体,还要忍受尸体腐烂变质的异味,甚至在精神上遭受鬼魂的骚扰也未可知;富人少付了钱,但他得到的尸体品质已大不如前,并且错过了下葬的最好时机。
很难说最终的结果对谁是有利的,因为这需要考虑捞尸人对腾出地方安放尸体和忍受异味的成本评价,也需要考虑富人对一具腐尸的收益评价。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观望的过程中,社会的总福利减少了:尸体由于腐烂而价值缩水,捞尸人不得不每天花点时间来照料尸体,用在工作上的时间可能就会减少。邓律师是事件里唯一的确定得利者,他给了一个双方都满意的解答,收了两笔顾问费走人,最后给国家经济留下了包袱。
邓析的律师身份决定了这样的结果对他来讲是完美的,难怪《汉书》里都称其“操两可之说,设无究之词”。但是对于以社会稳定和总福利增加为己任的政府而言,显然应当有着截然不同的处事方式。
现在的楼市情景同邓析的故事是何等相似,开发商(类似于获尸者)和购房者(类似于购尸者)仍处在持续的观望和僵持中,双方都在为僵持支付成本:前者支付的是继续建设的资金成本和银行贷款,后者则是因为等待而不得不继续租房乃至婚期产期延后的成本。而僵持的症结则在于对抗(对不起,我讨厌“博弈”这个词)双方对于物业价格的较大心理落差。
由现在的竞争态势看,价格的天平已经越来越倾向于买家,不同于获尸者在故事中独此一家别无分号的地位,现时的开发商面临着众多竞争对手的虎视眈眈,在开发商的交互竞争下,最终的平衡价格很难达成,之前纷至杳来的降价而成交寥寥就是明证。在获得了对抗中优势地位的条件下,购房者选择继续观望也就不足为奇。
政府不应该任由这样的局面发展下去,正如尸体放久了会腐烂,开发商的楼盘在观望中也会烂尾,这显然会给购房者、银行和社会带来相当多的痛苦,而购房者的等待虽然可期,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很多开发商已经开始着手修改建筑用材表和缩减景观绿化费用。对政府来说,在漫长的等待过程中,社会总福利的减少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我认为:现在的政府需要拿出一剂强有力的催化剂,用来加速楼市从高位观望到低位成交的进化过程。既然这个过程已经不可逆转,就不应该对它报有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当然,作为催化剂的政策,应以“促市”而非“托市”的面貌出现,以保持中学课本里对催化剂“自身不参加反应,只加速反应速度”的定义,更不应以放松银根、为开发商融资和贷款开绿灯的形式出现,如此只能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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