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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验收房屋质量有关书面材料

发表于2013-09-13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

2、整栋楼的《北京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一项都不能入住的。同时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注:只有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对开发商产生严格约束作用,开发商因此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

3、《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

4、《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

5、《保修卡》。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详细细节须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具体规定)

6、《住户手册》,

注:上述文件均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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