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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设信息平台]国家建设部发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大力推荐低温地板采暖!

发表于2009-03-11
 建设部 8 月 14 日发布的《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 征求意见稿 ) 》中 5.3.7 规定“户内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 80 ㎡ 时,宜采用低温地面辐射供暖方式。采用低温地面辐射供暖时,热水供水温度不宜超过 55 ℃,供 / 回水设计温差不宜小于 10 ℃。”
  
【条文说明】低温地板辐射采暖是国内近 20年以来发展较快的新型供暖方式,埋管式地面辐射采暖具有温度梯度小、室内温度均匀、脚感温度高等特点,在同样的舒适的情况下,辐射供暖房间的设计温度可以比对流供暖房间低2-3℃,因此房间的热负荷随之减小。
  
室内家具、设备等对地面的遮蔽,对地面散热量的影响很大。而且,地面的遮蔽率与户型大小成反比,但遮蔽面积的绝对值,则变化不大。为了确保地面的散热效率,充分发挥地面辐射供暖方式的优越性,特建议在户内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 80 ㎡ 的建筑中推广使用。
  
保持较低的供水温度和回水温度,有利于延长塑料加热管的使用寿命;有利于提高室内的热舒适感;有利于保持较大的热媒流速,方便排除管内空气;有利于保证地面温度的均匀。
  
有关地面辐射供暖工程设计方面规定,应遵循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JGJ142-2004执行。

   
这一条足以让地暖企业振奋不已。但是对面积范围进行了限定,有可能会阻碍行业的发展。部分企业针对条文规定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河北天时地暖总经理宋伟提出:
1 、既然地暖作为推荐的建筑部品选入《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就不应当限定在 80 平米或大于 80 平米的建筑物。虽然有“宜”。社会上的认同就会阻碍地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实际上 2000 年以来地暖技术在我国发展的极为迅速,大量的新建住宅采用了地暖,并且真正的节能环保,为广大人民和建设单位所接受。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2004 明确指出地暖适用于新建民用和公用建筑,但是没有对于面积进行限定。2、热水的供水温度应当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定。 JGJ142-2004 是限定不宜超过 60 ℃,实际运行建议 55 ℃ -45 ℃。供回水温差建议 5-10 ℃
发表于200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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