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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狂批“户户安居不等于家家有房,低收入者应租房” 推行政策打击房地产暴利

发表于2005-12-26

                                         wujiandao  无间到

某专家在2005广东改革论坛上公开提出“户户安居不等于家家有房,低收入者应租房”的观点,认为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购买私有住房的也只占68%,而中国是什么概念?欧美的百姓用收入的30%购买房产,中国百姓却要付出70%。整个2004年,内地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4.4%,涨幅比上年提高10.6%个百分点,其中商品住宅价格上涨15.2%。在福利分房时期居民有房率应该超过68%吧?取消福利分房后,中国经济发展了多少??过去20多年年均经济增长9.5%的高速增长!虽然中国对比之前人口也增长了20%不到,但经济增长了那么多年,反而搞到现在人民不能“安居乐业”了?难道中国多年的经济增长就只反映到你们公务员的工资增长了吗?难道房地产价格上升了,租金不会上升吗?你价值50万的房子租出去每月租金3000,难道房子升值20%后,你60万的房子也租3000吗??不可能的吧?相关部门不要老是劫贫济富,以为达到共同富裕,就要以先富(房地产商)带动后富(炒房者),然后团结起来,消灭贫穷者,没有穷人了,最后社会就达到共同富裕了!!!听了“户户安居不等于家家有房,低收入者应租房”后,觉得就象在封建社会,地主对农民说,“你们不用有土地也有饭吃,只要交租给我就行拉!!!”
    房地产在经历了这几年的增长,确实产生了不少泡沫。记得以前看过一本书,介绍了泡沫经济。为什么称为“泡沫”经济呢?大家拿瓶可乐,就可以看到有泡沫,而且这些泡沫由于反光,看不到里面,看上去五颜六色的,而且不断在上升,越是到顶端,越快速上升最后上升到定点,“噗”一声,就没了。这泡沫要是一爆破,经济肯定要倒退的,而站得越高,当然跌得越疼,而这些房地产商和某些所谓“学者”、政府官员就是始作俑者。

如果政府部门能出台以下政策,房地产价格必然下降,而且能确保国家税收对增长。

1、          我不知道国家管理部门认为房子是什么,但目前来看,很多人认为是生活必需品,当然也有部分人认为是投资品。房子个个都想要,因此,个人首套置房就应该为生活必需品。经济比较紧张的,可以购个3、40平方的,钱多的可以买个几千平方别墅什么的(这里贫富之间已经悬殊几百倍了。贫富悬殊的害处大家都知道。)但若个人在购买第二套房那就肯定是投资了。因此,建议对于个人购买第二套房子时提高税率。这里有人会想到,我找多几个人的身份证买不就行了吗?这里银行就起了很大的作用。银行必须严格审查供房者的资格和供房能力,只要你要按揭买房子,必须提供个人的缴税证明,你对国家有贡献了,国家才能信得过你,给你办理房贷,除非你能一次性付款,但这样就能避免房子的炒卖行为了。

2、          专家不是说“低收入者应租房”吗?就知道你们买房子投资、出租了。好,政府就要出台房子出租的,必须在房产局登记、备案(这一早就有要求,但一直难以实行)、网上公布出租价格,若没有进行登记备案的,房主有权将房屋的居住者赶出该物业,因为这出租行为根本不受法律保护。现在的人不是对自己权益非常在意的吗?没有登记的房子你还敢租吗?出租方还不乖乖地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依法对租金收入缴税?这样可能会引起出租方将成本转移到承租方,但你想想,价格都在网上公开了,价格透明了,承租方知道自己是强势了,租金还不下跌吗?信息对称了,还那么好糊弄吗?

3、          房产在取得预售证时必须将预售的每间房子的建筑面积、实用面积、售价等信息提供给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审核后在网上公布后才能办理预售。这个销售价格不要说你房地产商不知道,现在的房产价格已经远远超过了成本价了。行啊,你要升价是吧?超出原定价格的部分补缴20%的营业税。大家看了,会提问如果房地产商、房屋出租方不按网上登记价格出售、出租的,怎么办呢?举报重奖!!!这年头,也有不少打抱不平的!!(这里还想罗嗦说几句,现在新房子的实用率是越来越低了,一般只有百分之七十几,房改房的实用率都在80%以上,难道房屋建筑发展了这么多年,建房水平越来越差了?还是一句话——真TMD黑啊!)

4、          国家应派审计到房地产商进行审核。不为什么,多罚点税,补助失学儿童,多好。

5、          国家不应将全部可出让的土地买给房地产商,应自己成立财务、成本公开、受政府直接监管房地产开发公司,加大兴建经济适用房。这里必须强调的是财务、成本公开,受公众监督。这样的房子大家也买得放心。国有资产既没有流失,而且产生了增值,税收也增加了,稳定了房产价格。

 

通过以上几个方式,房产价格房产肯定能降下来,提高政府税收,而且能令大部分的人安居乐业,实为利国利民的好方法。
发表于2005-12-27
发表于2005-12-27
发表于2005-12-27
房地产行业的暴利对中国社会危害甚大。这主要表现在:一、抬高了房地产业的生产成本,例如全球性的相应物价暴涨,外国供应商都在耍中国的大头,趁机要价!二、国内经济过热,房价畸高,价格扭曲并且起伏波动巨大,三、加重普通消费者的购房负担,使一大批消费者成为危险的负债群体,并为金融机构埋下债务危机的隐患。在这个时刻,根本不存在什么”看不见的手“。中央政府就是要干预!要管制
发表于2005-12-27
发表于2005-12-27
主意虽好,但国家政策却一直不能很好的执行,唉,可惜呀。
发表于2005-12-27
发表于2005-12-27
发表于200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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