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水岸物业该反思之贰 —— 供暖问题暴露新问题】

发表于2008-11-19
   近些天,鼎立水岸家园的供暖问题又成了大家棘手的问题,供暖不暖,日夜温差大,有些业主家温度尚未达到最低标准16度,而物业的解释则是供暖公司的问题,而翠林供暖则说他们已达到标准温度,是物业的问题。
   经调查,个人认为宁可相信供暖,不可相信物业。
   这是一个信任问题,充分暴露出水岸物业遇事推诿的工作作风。
   分析如下:
   一、翠林供暖维护的附近几个小区的供暖,如供暖不充分,则不是一个小区的问题,经了解,其他旧小区均供暖正常,以此分析,供暖公司工作正常;
   二、物业根本未像其他小区那样,上门询问供暖情况,态度消极
   三、有业主反映,小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使用的供暖公司接入的设备就不合格,直接导致小区供暖与供暖公司衔接不良。

   估计正常交纳了供暖费和物业费的业主们都会后悔,因为就好比我们在饭馆先支付餐费,但吃出蟑螂,饭店还不推餐费的感受一样。物业无法提供基本的服务,我们反而交纳了未得到服务的费用。这便不是正比。
   一个朋友也是物业公司经理,而且就在距我们小区不远的南四环,人家物业费收取率每年到98%以上,物业和业主的关系融洽,我和他们也是这么认识的。如此良性循环,当不缴纳物业费成为少数的时候,法院起诉便成为可能,法院强制执行业主中2%的时候,就容易很多了。
   而作为我们这个水岸小区,如果未交纳物业费可以达到50%以上,那记住,中国古话:法不择众。当然,试图通过法院来解决小区物业服务差的问题,那是不可能的。法院判决是依据事实,依据诉讼请求。我们和物业签订了物业合同,物业费不缴纳,物业是有理由的。但任何一个法院都不可能强制执行大多数的业主。作为略懂法律之人,基本能知晓。
   唯一的方法,不是要用我们宝贵的时间和生命,继续教鼎立水岸物业如何服务、如何长进、如何管理。而是应该在我们老人年老需要安静,孩子幼小需要照顾,妻子晚归需要安全,车辆回家需要归位的时候,让能达到我们基本要求,做物业该做事的物业企业,重新进驻这个小区。
   买房等了N年,延期交房。
   物业服务一忍再忍,回家满肚子是气。
   供暖终于到来,几千元换来的是维修、维修,不暖、不暖。

   我们不追求什么所谓的面子,只要安心舒心的生活,家园是我们工作一天栖息的港湾,而不是我们斗智斗勇的地方。哪个人会拿着刀枪上班,又扛着火炮回家呢??

   同志们,善良的同志们。几个字与大家分享:团结、维权、申诉、坚决。
发表于2008-11-19
 
发表于2008-11-19
 打110?找城建?找报社电视台?找消协?找市长?................他们都说,找小胡吧
发表于2008-11-19
 
发表于2008-11-19
 现在的问题是各位业主缺乏团结和有力的组织者,如果讨论仅仅在社区网上,那么也只能是乌合之众,难以解决问题。现在交房一年有余,车库还不能使用,楼道里堆着自行车,大家得组织起来才能解决问题。
还有一个教训就是这种小开发商的房子再也别买了。
发表于2008-11-20
同意,物业服务太差,乱收费,供暖推诿,大爷作风,视业主权益为无物
发表于2008-11-20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