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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土部完善土地招拍挂新政策 ”勾地”制欲止流拍

发表于2006-02-15
新京报 
张学冬 

此为今年国土资源部正在完善的一项土地招拍挂新政策,7月1日执行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勾地制度。单位和个人对具体宗地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出勾地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及时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在目前国土资源部已下发至各地方国土厅局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以下简称《意见稿》)中出现了一个新名词———“勾地制”。 


《意见稿》中关于“勾地”的内容表述虽然只有150多字,但却明确规定提出“勾地”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 


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了地方国土系统的关注。业内希望政府部门能对这一制度解释得更明确些。但国土资源部有关官员称,目前还远未到探讨技术问题的阶段。 


据悉,征求意见稿的正式文件将于2006年7月1日执行。 


舶来于香港土地批租制 


目前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勾地”实际上舶来于香港的土地批租制度。中原地产华北区域总经理李文杰告诉记者,香港的“勾地”是在暂停正常“卖地”的前提下执行的,而国土资源部提出的“勾地”并未明确两种制度是否可以并行。昨天国土资源部有关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关于“勾地”政策正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具体情况不便于透露,但同时他表示,现在还远没到考虑是否并行以及探讨一系列技术问题的阶段。 


“勾地制”是一次技术层面的完善,不会改变现行土地交易制度的基本原则。 


“勾地”的前提是单位或个人首先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且该价格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同时,即使开发商提出了“勾地”申请,最终也必须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政府主管部门拿出来公开交易的土地已有人提出了申请,但土地的最终获取还是要通过”招、拍、挂“来实现。 


只不过在无人应价的情况下,“勾地”成功者可以“勾地价”将土地买入。显然,政府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勾地”概念,是保证其即将出让的土地公开出让过程中不至于流拍。李文杰分析认为。 


“勾地”易在协议阶段出问题 


据了解,香港当初推行勾地政策主要功用是避免贱价卖地,防止出现不理想的卖地成绩令楼价下挫,如果开发商出的底价不如政府主管部门所想,政府主管部门有权阻止土地推出拍卖。“目前内地房地产行业门槛不高,行业集中度也不够,随时可能出现黑马,而国内土地定价与市场需求相关,房地产所谓的地段,其实是由供求规律决定的。如北京CBD、金融街、中关村都是寸土寸金,但由于处于高速开发阶段,土地供应量很大,导致价格低于价值,所以会出现土地不好卖,甚至流拍现象。”一位业内观察人士认为,“勾地”或流拍与否其实取决于供应量和供应价格,核心问题还是供应量,同时“勾地”的公平与公开是个问题,如果把握不好容易在协议阶段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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