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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今夏住宅外墙露水

发表于2011-09-27
各位邻居,今夏北京的几场大雨致使芳清园部分业主的房屋外墙露水,我也是其中一个。现雨季已过,就芳清园房屋外墙露水事宜我与北京市建委、海淀区建委进行了联系,海淀区建委工作人员告知我,需要写一份情况反映材料交给海淀区建委,海淀区建委将与开发商北京宝晟住房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在观澳园18号楼7号102室)联系解决。我向北京市建委、海淀区建委反映的主要内容是: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的规定和购房人入住芳清园时的开发商出示的《住宅质量保证书》载明内容,外墙的保修期限为5年,自各楼竣工验收备案登记之日起计算。也即各楼的住宅外墙属于各楼业主共有部分,在保修期限内应该由开发商或者施工方(芳清园有三个施工方)负责质量保修;保修期过后应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维修,所需资金应从公共维修金中开支。作为任何一个业主,没有义务更没有权利进行住宅外墙维修。因此,现需要有房屋外墙露水问题的业主一起在反映材料上签字,以便使北京市建委、海淀区建委重视该问题并予以解决。如果同意签字,请与我联系13911166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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