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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们现在还没到收房期限,没有权利给开发商施压,我们更没有义务为村民申鸣喊冤,希望业主们在qq群里互相联系,建立自己的业主委员会保障自己的权益,反正房子已经建好,到收房的时候如果还有阻碍,按照法律程序,遇神杀神,遇鬼杀鬼!!!希望业主中有律师的相关职业的能多出主意!

发表于200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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